安塞县招安镇扶贫避灾移民搬迁(公租房、棚户区改造)项目资格预审公告
安塞县招安镇扶贫避灾移民搬迁(公租房、棚户区改造)项目资格预审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安塞县招安镇扶贫避灾移民搬迁(公租房、棚户区改造)项目已由上级主管部门以塞经发【2015】243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招安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省市补助和自筹解决,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愿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项目位于安塞县招安镇招安村,建设内容主要包括:新建砖混6层安置房11栋,总建筑面积53574.83㎡,住宅总户数534户,计划投资:7314.54万元。
施工划分为二个标段、监理一个标段。
施工一标段:1#、4#、5#、6#、7#、8#、9#、10#、11#楼等,建筑面积43465.99㎡,计划投资5876.97 万元。
施工二标段:2#、3#楼,建筑面积10108.84㎡,计划投资1437.57 万元。
监理标段:施工图纸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施工标段投标人须是国内依法注册成立在经营期内的独立法人,一、二标段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及以上资质,项目经理须具有建筑工程二级建造师及以上资格,且未担任在建工程的项目经理;报名时携带企业介绍信、法人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身份证、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安全生产许可证、建造师注册证及安全生产考核证、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报名时需带以上资料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三份。
3.2、监理标段投标人须是国内依法注册成立在经营期内的独立法人,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丙级(含丙级)及以上资质,项目总监须具有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国家(或省级)监理工程师资格,且未担任在建工程的项目总监;报名时携带企业介绍信、法人委托书、被委托人身份证、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总监理工程师注册证、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报名时需带以上资料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三份。
3.3本次资格预审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4、资格预审方法:本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
5、报名及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2015年 12 月 31日至2016 年1 月7日(节假日休息),每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00,延安市宝塔区嘉陵商务大厦写字楼B座七楼;资格预审文件工本费500元。(售后不退)
6、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6年 1 月 12 日17时,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公告在《陕西采购与招标网》、《延安建设规划网》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单位:安塞县招安镇人民政府
地址:安塞县招安镇
联系人: 苏工 联系电话:0911-3323322
招标代理单位:陕西华夏城投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 张娜 联系电话:0911-8067622 15891018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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