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安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管理规定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建筑市场监督管理,规范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行为,维护招标投标活动当事人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西安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试行)》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