岚皋县人民法院中央空调设备采购及安装招标公告
时间:2016-12-02 来源:华夏城投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点击:次
岚皋县人民法院中央空调设备采购及安装招标公告 陕西华夏城投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岚皋县人民法院的委托,经政府采购管理部门批准,按 ...
岚皋县人民法院中央空调设备采购及安装招标公告
陕西华夏城投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岚皋县人民法院的委托,经政府采购管理部门批准,按照政府采购程序,对岚皋县人民法院中央空调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质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岚皋县人民法院中央空调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
二、采购项目编号:HXCT2016005
三、采购人名称:岚皋县人民法院
联系方式:0915-2521312
联系人:吴先生
四、采购代理机构名称:陕西华夏城投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安康市煌上煌B座2901室
联系方式:0915-3223352
联系人:张女士
五、采购内容及要求:
采购内容:中央空调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
主要用途:用于业务大楼
采购预算:120万元
资金来源:专项资金
六、投标供应商资质要求:
1、投标供应商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投标供应商须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包括三证合一证书);
3、投标供应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不须提供,但须出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4、投标供应商须具备机电安装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证,安全生产许可证,建造师注册证以及安全考核合格书;
5、投标供应商须近二年的财务审计报告;
6、投标供应商须提供参加本次招标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承诺;
7、投标供应商须提供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书及售后服务承诺;
8、本项目拒绝联合体投标。
注:开标时请带以上2-7项资质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一份
七、招标文件发售:
发售时间:2016年11月22日至2016年11月28日
每天08:30-11:30,14:00-17:00时(节假日不休)。
发售地点:安康市煌上煌B座2901室
文件售价: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注:购买招标文件时请携带单位介绍信原件、营业执照复印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八、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和地点: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6年12月13日下午14:30时
开标时间:2016年12月13日下午14:30时
投标开标地点:安康市民航酒店七楼会议室(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九、采购项目联系单位:陕西华夏城投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女士0915-3223352
开户名称:华夏城投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安康分公司
开户行名称:建行安康大桥路分理处
账号:61050166390000000031
陕西华夏城投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二零一六年十一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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