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夏城投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官方网站!
联系我们|网站地图
全国咨询热线:
029-88010600
banner


联系我们

全国咨询热线:
029-88010600

电话:029-88010600

      0911-8060099

      15102939661

传真:0911-8061133

邮箱:huaxiachengtou@163.com

地址:西安经济技术开发区凤城七路长和国际D座26层

现在的位置:首页 > 新闻动态 > 通知公告 >

关于转发住房城乡建设部标准定额司《关于进一步加强甲级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变更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6-12-02  来源:华夏城投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点击:
陕建发〔2016〕319号各设区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建委、规划局),杨凌示范区住房城乡规划建设局,西咸新区建设环保局,韩城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
陕建发〔2016〕319号
 
各设区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建委、规划局),杨凌示范区住房城乡规划建设局,西咸新区建设环保局,韩城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神木县、府谷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各相关造价企业:
  现将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标准定额司《关于进一步加强甲级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变更工作的通知》(建标造函〔2016〕200号)转发你们,并结合我省实际提出如下要求,请一并抓好落实。
  造价咨询企业重组、分立、合并,以及申请名称、地址、注册资本金、股东、营业执照号(企业统一信用代码)、法定代表人和技术负责人变更的,需通过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管理系统(www.mohurd.gov.cn)进行申报,提交资料后,从系统打印《变更审核表》和《信息采集表》,并加盖企业印章,连同书面资料报送省住建厅便民服务中心。
  涉及企业重组、分立、合并以及注册资本金、股东变更的,行政许可处审核后送建管办核查。名称、地址、营业执照号(企业统一信用代码)、法定代表人和技术负责人变更的直接由行政许可处审核变更。需报部换发证书的,经以上程序审核后,报部办理。

  附件:关于进一步加强甲级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变更工作的通知


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6年11月18日
 

相关热词搜索:建设部标准定额司 工程造价 甲级 华夏城投

上一篇:关于进一步做好中央预算单位批量集中采购有关工作的通知
下一篇:关于报送2016年工程招标代理机构统计报表的通知


展开
在线客服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