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台商投资区杏秀路和东经二路绿化养护工程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泉州台商投资区杏秀路和东经二路绿化养护工程已由泉州台商投资区市政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以关于泉台市政〔2015〕335号的请示文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泉州台商投资区市政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源自筹,招标人为泉州台商投资区市政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会,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华夏城投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工程建设地点:泉州市台商投资区;
2.2.工程建设规模:工程投资约163万元;
2.3.招标范围和内容:本工程建设内容具体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2.4.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163.0965万元;
2.5.工期要求:养护工期为一年;
2.6.标段划分(如果有): 一个标段;
2.7.质量要求:符合泉州市园林绿化养护管理一级质量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城市园林绿化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备注:省外建筑施工企业参加投标,应按《关于推动全省建筑市场统一开放的通知》(闽建筑〔2015〕35号文)要求办理企业信息登记。2015年度业绩信誉被评定为C级(信誉不良)的单位,自2016年3月25日起一年内,拒绝其参与投标。
3.2.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园林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并为投标人本企业在岗人员。按《关于修订 <城市园林绿化企业资质标准> 的通知》(建城〔2009〕157号文)的规定, 园林专业指与园林绿化工程规划、设计、施工及养护管理相关的专业,包括园林(含园林规划设计、园林植物、风景园林、园林绿化等)、园艺、城市规划、景观、植物(含植保、森保等)、风景旅游、环境艺术等专业。
3.3.本招标项目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本招标项目 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园林绿化工程类。因本招标项目的专业类别未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中实现评价,所以所有投标人综合信用评价折分系数均为1.0000。
3.5.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不要求;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不要求;“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5年内(含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
3.6.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一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一个标段。
3.7.其他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招标项目(标段)施工的能力,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8.本招标项目采用 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3.9.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根据泉建筑〔2015〕51号文件要求,中标单位应在中标通知书发放前按规定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招标项目 采用电子招投标。采用电子招投标的,其执行的文件为: 泉建交易〔2009〕7号。
4.2.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3月2日8时00分至2017年3月6日17时30分通过泉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www.qzzb.gov.cn)采取无记名方式下载电子招标文件,在后续阶段可通过网上提交质疑书及下载答疑纪要,操作方法详见网站下载专区中的相关操作指南。招标人不另行出售纸质招标文件。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 泉州市建设工程电子标书软件打开。
4.3.施工图纸另计(如需购买),售后不退,购买图纸预约电话:18759513237。
5.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经评审合理低价中标法。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投标申请人应于开标前一天17:00前,(以银行实时对账单为准)。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3万元。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以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提交;
注:投标人若为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其投标保证金执行《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实施建筑业龙头企业年度投标保证金制度的通知》(闽建筑〔2014〕33号)文件;采用年度投标保证金提交方式的龙头企业,其相关信息评标委员会能够在福建省工程建设交易网(网址:www.fjjsjy.com)查询确认,并于交标时提交《福建省房建和市政工程年度投标保证金收讫证明》复印件一张。。
7.招标人确认中标人后三个工作日内,中标人应自行通过惠安县人民检察院对本单位及其法定代表人和项目负责人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近十年),并将结果提交给招标人,若招标人发现中标人及其相关人员存在行贿犯罪记录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确认中标人后三个工作日内,中标人未将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提交给招标人的,产生的后果自负)。
8.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17年3月22日9时00分(北京时间)。投标人自行使用电子标书软件对做好的电子投标书进行上传;交标前应自行准备信封,将U盘装入信封内密封,写明投标单位名称,提交人签名(或签章)确认并加盖公章;交标时由投标人使用二维码自助递交投标文件,并将递交投标文件时业务系统所给的交标序号标注在装有投标文件U盘的密封信上,连同相关证件原件,于规定时间内在收标处提交。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省招标与采购网()、泉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www.qzzb.gov.cn)上发布。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泉州台商投资区市政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泉州台商投资区城建市政大楼,邮编:362000
电话:0595-87518168
联系人:苏工
招标代理机构:华夏城投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福建省泉州市洛江区现代华城·科技广场1号楼17楼D区1716,
电子邮件:741850125@qq.com邮编:362000
电话:18759513237 ,
联系人: 小颜
招标投标交易场所名称:泉州台商投资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泉州台商投资区通港路玉埕华侨医院西侧德森木业二楼
联系电话:0595-27558835
监管部门:泉州台商投资区管理委员会规划建设与交通运输局
地点:泉州市台商投资区
电话:0595-273966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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