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陕西丹凤县污水处理厂一级A提标改造工程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华夏城投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丹凤县城市管理局的委托,经政府采购管理部门批准,按照政府采购程序,对 陕西丹凤县污水处理厂一级A提标改造工程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 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有能力提供本项目所需货物和服务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 采购项目名称:陕西丹凤县污水处理厂一级A提标改造工程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
二、 采购项目编号:HXCT2017ZB-0315-001
三、 采购人名称:丹凤县城市管理局
地址:陕西省商洛市丹凤县
联系方式:0914-3385392
四、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华夏城投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方式:李工 15319405850
五、 采购内容和要求:
项目用途:丹凤县污水处理厂一级A提标改造项目设备采购、运输、安装、调试、验收、技术资料、人员培训、质保、售后服务等(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项目性质:财政拨款
采购预算:731万元
六、 供应商资质要求:
1.具有在国内工商管理部门注册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证书)注册资金不得少于人民币5000万元(含5000万元);
2.代理商参加投标的,需提供生产厂家对本项目唯一指定授权商的授权文件及售后服务承诺函,重复授权的将视为放弃投标资格;
3.投标人具有环境工程专项设计(水污染防治工程)乙级或以上资质(资质内含有可从事资质证书许可范围内相应的建设工程总承包业务),同时具备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投标人2015年(2015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以来,至少具有3项类似工程的业绩,业绩以所附合同原件审核,复印件留存;
5.投标人应持有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ISO9001;
6.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注册二级或以上建造师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建安B证);
7.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提供银行开具的近三个月资信证明)
8.投标人应满足招标文件对投标人的要求,并且不属于中国国家有关管理部门所界定的所有腐败、欺诈行为的不合格的投标人;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方式投标。
10.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七、 招标文件发售:
1、 发售时间:2017年4月5日至2017年 4月11日(节假日除外)(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30)
2、 发售地点:华夏城投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3、 文件售价: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4、购买招标文件时请携带单位介绍信、委托书及被委托人
身份证复印件一套(加盖公章),以及本公告第六条要求的资格证明文件原件及复印件一套(加盖公章)
八、 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和地点:
1、 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17年4月27日
2、 开标时间:2017年4月27日9时00分
3、 投标开标地点:西安市高新二路4号高新商务酒店
九、 其他应说明的事项:无
采购项目联系人:李工
联系方式(电话/传真):15319405850
华夏城投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17 年 3 月 3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