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密市嵩山大道(密州大道-三岔口)、兴业路路灯照明工程监理二次招标公告(河南)
招标编号: |
招标编码:CBL_20170613_35675439 |
开标时间: |
所属行业:市政房地产建筑 |
标讯类别: |
资金来源:国内政府资金 |
投资金额:万元 |
所属地区:河南 |
招标内容: |
新密市嵩山大道(密州大道-三岔口)、兴业路路灯照明工程监理 二次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新密市公开招标【2017】076号 1.招标条件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项目名称:新密市嵩山大道(密州大道-三岔口)、兴业路路灯照明工程监理; 2.3 招标范围:新密市嵩山大道(密州大道-三岔口)、兴业路路灯照明工程项目施工及保修阶段全过程监理工作; 2.5质量:合格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报名单位应当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的材料; 3.2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应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含乙级)及以上资质;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并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拟任项目总监为本单位注册的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并具有劳务合同和本单位缴纳的近一年养老保险证明; 3.4 投标人须近3年(2014年6月1日至今)信用信息查询结果且无不良记录。招标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响应人信用记录,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单位将被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 3.5 投标人必须持有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开具日期为招标公告要求的报名期间内)方可参与报名。告知函办理地点及方法:报名单位持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申请书原件(格式见附件)及申请书上要求携带的证件复印件到公司、企业注册地或业务发生地人民检察院办理。 4. 投标报名 4.3 报名携带资料:法人委托书原件及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注明:法定代表人办公电话及移动电话),企业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拟任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注册证、劳动合同及本单位缴纳的近一年养老保险证明)、委托代理人的劳动合同及本单位缴纳的近一年养老保险证明、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财务状况报告(2015年或2016年审计报告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近三个月)、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格式自拟)、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自拟)等资料原件(备查)及加盖企业公章的复印件一套(存档)。 4.4招标文件获取信息 获取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招标文件每份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2 投标文件接收地点/开标地点:郑州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新密分中心会议室(新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二楼); 5.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招标人:新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 招标代理机构:华夏城投项目管理有限公司www.sxhx2001.com 电 话:0371-63686655/1500385225 华夏城投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17年 6 月 13 日 附:行贿犯罪档案申请书格式 |
招标代理:华夏城投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招标人:新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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