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镇坪县南江河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垃圾压缩车、中转箱采购项目(二次)公开招标公告(陕西)
关于镇坪县南江河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垃圾压缩车、中转箱采购项目(二次)公开招标公告
华夏城投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镇坪县南江河水环境综合整治项目指挥部的委托,经政府采购管理部门批准,按照政府采购程序,对镇坪县南江河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垃圾压缩车、中转箱采购项目(二次)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质条件的,有能力提供本项目所需货物和服务的供应商参加投标。一、项目名称:镇坪县南江河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垃圾压缩车、中转箱采购项目(二次)
二、采购项目编号:HXCTZPHB2017008
三、采购人名称:镇坪县南江河水环境综合整治项目指挥部
联系方式:0915-8820695
联 系 人:欧先生
四、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华夏城投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安康市大桥路煌上煌座2901+3室
联系方式:0915-2100390
五、采购内容及要求:
采购内容:垃圾压缩车、垃圾箱
主要用途:环境整治
采购预算:225.5万元
资金来源:专项资金
六、供应商资质要求: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包括三证合一证书);
2、投标人须为在中国境内注册的车辆制造商或授权经销商。须提供营业执照、环卫车辆改装资质文件(授权经销商须提供车辆制造商资质改装文件)、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只须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3、投标货物须为国家工信部公告产品并通过国家“3C”认证(提供文件证明),具有环保公告;
4、投标人所投车辆须是进入《国家工信部(车辆改装公告)》中产品;且具有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或汽车整车检验报告;
5、企业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
6、投标人参加本次招标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承诺;
7、提供对本项目的售后服务承诺;
8、车辆制造商需提供生产厂家针对本次车辆的唯一授权书,授权委托商须提供车辆制造商针对本项目出具的唯一授权书原件;
9、近二年的财务审计报告;
10、车辆购置税须投标人缴纳,提供免征购置税证明或代缴购置税承诺书;
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开标会议现场须提供以上1-10项证件资料的原件供会议小组审验(无法提供相关资质原件的需本人说明原因并经资质原件颁发部门出示相关证明材料,现场会议小组网上核对属实方予认定),缺项或有效性、合法性不符合资质条件要求的供应商将被取消响应资格。
七、招标文件发售:
发售时间:2017年8月2 日至2017年8月 8 日(节假日除外)
每天08:30-12:00,15:00-18:00时。
发售地点:安康市大桥路煌上煌座2901+3室
文件售价:每套售价500元人民币,售后概不退换。
注:购买招标文件时请携带单位介绍信原件、营业执照复印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八、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和地点: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7年8月 25日9:00时
开标时间:2017年8月 25 日9:00时
投标开标地点:安康市秦巴商务宾馆四楼会议室(安康市大桥路45号,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九、采购项目联系单位:华夏城投项目管理有限公司www.sxhx2001.com
联 系 人:张女士 0915-2100390
开户名称:华夏城投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安康分公司
开户行名称:建行安康大桥路分理处
账号:61050166390000000031
华夏城投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17年8月 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