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辽县公安局五个派出所弱电系统设备采购(吉林)
辽县公安局五个派出所弱电系统设备采购公开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XCT-2017-LYCG009
(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1. 招标条件
华夏城投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东辽县公安局委托对东辽县公安局五个派出所弱电系统设备采购进行招标代理,该项目由东辽县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以采购任务通知书编号为 2017BM083 批准。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该项目先已具备招标条件,对该项目以资格后审方式进行公开招标,选定供应商。
2.采购内容
2.1项目名称:东辽县公安局五个派出所弱电系统设备采购;
2.2采购内容: 弱电系统设备采购(参数详见招标文件);
2.3预算金额:280.4780万元
2.3交货期:签订合同后15日内送达指定地点并安装调试完毕;
2.4交货地点:东辽县公安局下辖各派出所。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投标申请人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3.2投标申请人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并出具视频会议终端厂家授权委托书及互联互通证明。
3.3投标供应商所投产品的生产厂家须通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及环境管理体系认证,且生产和销售的产品符合国家和行业标准;
3.4供应商应具有履行合同的专业、技术资格能力,并在资金、设备和其他物质设施状况、管理能力、经验、信誉和相应的从业人员能满足本采购项目的供货和服务;
3.5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6投标申请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纪行为并提供由检察院出具的企业近三年无行贿行为证明;
3.7本次采购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8月7日~2017年8月11日(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 至11:30,下午13:00至16:00 (北京时间,下同),到华夏城投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辽源市龙山区和宁街103号)持(非制造商需提供)厂家授权委托书原件、营业执照副本、检察院出具的企业近三年无行贿行为证明、出具视频会议终端厂家授权委托书及现有公安局系统互联互通证明原件、开户行许可证原件、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以上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到华夏城投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本售价为8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年9月1日09:30,地点吉林省长春市南关区东蔚山路和幸福街交汇处红晟陶然庭院19栋1008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5.3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按照有关规定提供不少于人民币4万元的投标保证金或投标保函。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东辽县公安局
联系人:程云峰
电 话:13843797111
采购代理机构:华夏城投项目管理有限公司www.sxhx2001.com
单 位 地 址 :辽源市龙山区和宁街103号
联系人:张强
电 话:0437-3719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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