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岚皋县城关镇中心卫生院城区公卫中心医疗设备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陕西)
关于岚皋县城关镇中心卫生院城区公卫中心医疗设备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华夏城投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岚皋县城关镇中心卫生院的委托,经政府采购管理部门批准,按照政府采购程序,对《岚皋县城关镇中心卫生院城区公卫中心医疗设备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质条件的,有能力提供本项目所需货物和服务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岚皋县城关镇中心卫生院城区公卫中心医疗设备采购项目》
二、采购项目编号: HXCTLG2017013
三、采购人名称:岚皋县城关镇中心卫生院
地 址:岚皋县城关镇
联系方式:0915-2528501
四、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华夏城投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安康市大桥路煌上煌B座2901+3室
联系方式:0915-2100390
五、采购内容及要求:
1、项目用途:医院自用
2、项目性质:财政资金
3、采购预算:116.05万元
4、医疗设备一批(彩超机.全自动生化分析仪.酶标仪等)
六、供应商资质要求: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原件)、国、地税务登记证(原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已作三证合一的企业出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营业执照原件);
2、法定代表人委托授权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时,只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
3、投标人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原件)及所投产品的《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及其附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4、投标人为非所投主要产品制造商的,需提供产品制造商对投标人所投主要产品的授权,或具有授权权限的代理商对投标人所投主要产品的授权书原件(且需提供该代理商具有有效授权权限的相关证明文件,证明文件需能显示产品制造商对所投产品授权链条的完整性)(产品制造商直投不需要提供);
5、须提供代理机构出具的投标保证金交纳凭证;
6、良好的商业信誉(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二年财务会计报表(2015年-2016年财务会计报表);
7、提供参与本次采购项目近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以上1-7资质要求开标现场必须提供原件以备审验,缺项或者符合性、有效性、合法性审核不合格的,自动丧失投标人资格。
七、招标文件发售:
发售时间:2017年8月 21 日至2017年8月 25 日(节假日除外)
每天08:00-12:00,15:00-18:00时。
发售地点:安康市大桥路煌上煌B座2901+3室
文件售价:每套售价500元人民币,售后概不退换。
注:购买招标文件时请携带单位介绍信原件、营业执照复印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八、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和地点: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7年9月 11 日14:30时
开标时间:2017年9月 11日14:30时
投标开标地点:安康市秦巴商务宾馆四楼会议室(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九、其他应说明的事项:
采购代理机构:华夏城投项目管理有限公司www.sxhx2001.com
项目联系人:张女士
电话:0915-21003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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