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兴和县鄂尔栋镇人民政府鄂尔栋镇2016年小村整合与易地扶贫搬迁木栋、九十二号工程项目招标公告的更正公告(内蒙古)
时间:2017-09-06 来源:华夏城投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点击:次
关于兴和县鄂尔栋镇人民政府鄂尔栋镇2016年小村整合与易地扶贫搬迁木栋、九十二号工程项目招标公告的更正公告2017年09月04日 华夏城投项目 ...
关于兴和县鄂尔栋镇人民政府鄂尔栋镇2016年小村整合与易地扶贫搬迁木栋、九十二号工程项目招标公告的更正公告
2017年09月04日 华夏城投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委托在内蒙古政府采购网(http://www.nmgp.gov.cn)上发布了鄂尔栋镇2016年小村整合与易地扶贫搬迁木栋、九十二号工程项目项目(采购项目编号:(兴)财购准(2017)65号)的招标(采购)公告,因原公告中的投标文件递交截至时间2017年09月25日更正为2017年09月26日。原公告中的开标时间2017年09月25日更正为2017年09月26日。其他内容不变,现在对公告部分内容作如下更正:
1、原公告中的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2017年09月25日 下午 3:00,更正为 2017年09月26日 下午 3:00。
2、原公告中的开标时间:2017年09月25日 下午 3:00,更正为 2017年09月26日 下午 3:00。
其他内容不变。
特此公告。
2017年09月06日
兴和县鄂尔栋镇人民政府鄂尔栋镇2016年小村整合与易地扶贫搬迁木栋、九十二号工程项目公开招标招标公告
华夏城投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委托,采用,采购 。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前来报名参加。
一、项目概述
1、名称与编号
项目名称:
批准文件编号:
采购文件编号:HXZB-CG063
2、内容及分包情况(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包号 | 货物、服务和工程名称 | 数量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预算金额(元) | 附件材料 |
---|---|---|---|---|---|
1 | 鄂尔栋镇2016年小村整合与易地扶贫搬迁木栋、九十二号工程项目 | 1 | 详见招标文件 | 2600000 |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投标人必须是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册登记核准的独立企业法人;
3、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及安全生产许可证,资质证书处于有效期内;
4、法人授权委托书必须授权本项目负责人,本项目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注册在本单位的建筑工程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并具备相应的安全考核合格证书,报名时需项目负责人持身份证原件及相关证件到现场报名;
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投标人必须是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册登记核准的独立企业法人;
3、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及安全生产许可证,资质证书处于有效期内;
4、法人授权委托书必须授权本项目负责人,本项目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注册在本单位的建筑工程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并具备相应的安全考核合格证书,报名时需项目负责人持身份证原件及相关证件到现场报名;
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
符合上述条件的供应商可在2017年09月04日至2017年09月08日 ,每个工作日上午9:30—11:30时,下午2:30—4:30时到递交报名材料,经初审合格后,填写《报名供应商登记表》。
报名审核合格的供应商可以从华夏城投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获取采购文件。
报名时,报告人需要提供以下材料:
1、报名人出示身份证原件,提供复印件;
2、报名人出具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公司盖章的“授权委托书”;
3、提供经国家工商机关年检合格有效并加盖投标企业公章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4、其他材料
报名审核合格的供应商可以从华夏城投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获取采购文件。
报名时,报告人需要提供以下材料:
1、报名人出示身份证原件,提供复印件;
2、报名人出具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公司盖章的“授权委托书”;
3、提供经国家工商机关年检合格有效并加盖投标企业公章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4、其他材料
(1)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身份证复印件四份;
(2)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或三证合一原件)及复印件四份;
(3)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四份;
(4)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四份;
(5)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四份;
(6)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四份;
(7)拟派本单位注册建造师注册证书、身证份证及安全考核合格证原件及复印件四份;
(8)企业或项目所在地检查机关开具的行贿档案查询证明文件;
(9)内蒙古自治区以外施工单位参与投标的,必须提交有效的《外来施工企业近两年内诚信状况证明》及《关于自觉遵守与维护内蒙古自治区建筑市场秩序的承诺》原件及复印件四份。
(10)投标人报名登记表(具体格式联系招标代理机构)
注:报名时必须提供以上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四套,复印件加盖公章,资料提供不全者将拒绝接收。所提供的资质文件中如有虚假情况,一经发现将取消其投标资格,按照公告要求资料提供齐全为报名合格。
(2)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或三证合一原件)及复印件四份;
(3)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四份;
(4)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四份;
(5)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四份;
(6)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四份;
(7)拟派本单位注册建造师注册证书、身证份证及安全考核合格证原件及复印件四份;
(8)企业或项目所在地检查机关开具的行贿档案查询证明文件;
(9)内蒙古自治区以外施工单位参与投标的,必须提交有效的《外来施工企业近两年内诚信状况证明》及《关于自觉遵守与维护内蒙古自治区建筑市场秩序的承诺》原件及复印件四份。
(10)投标人报名登记表(具体格式联系招标代理机构)
注:报名时必须提供以上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四套,复印件加盖公章,资料提供不全者将拒绝接收。所提供的资质文件中如有虚假情况,一经发现将取消其投标资格,按照公告要求资料提供齐全为报名合格。
四、采购文件售价
本次采购文件售价为500元人民币。
五、递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五、递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递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2017年09月25日 下午3:00
投标地点: 兴和县政务服务中心二楼会议室
开标时间: 2017年09月25日 下午3:00
开标地点: 兴和县政务服务中心二楼会议室
六、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华夏城投项目管理有限公司www.sxhx2001.com
地址:乌兰察布市新区聚景花园1号楼2单元702室
邮政编码:012000
联系人:武巧燕
联系电话:14747480900
1.账户名称:华夏城投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乌兰察布分公司
开 户 行:中国银行乌兰察布集宁大街支行
账 号: 149249062144
2.账户名称:
开 户 行:
账 号:
采购单位名称:兴和县鄂尔栋镇人民政府
地 址:兴和县鄂尔栋镇
邮政编码:013650
联 系 人:吕德
联系电话:138474106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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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09月0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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