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华夏城投招〔2017〕002号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武警泉州支队史馆建设装修工程已由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后勤部以后营【2017】38号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泉州市支队,建设资金来源自筹资金,招标人为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泉州市支队,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华夏城投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地点:泉州市;
2.2. 工程建设规模:总造价约为80万元;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武警泉州支队史馆建设装修工程包括室内土建装修、水电安装工程等,具体招标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2.4. 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78.4598万元 ;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为 30个日历天;
2.6.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7. 质量要求:达到《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需具备合格有效的不低于二级建筑装饰装修工程专业承包或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设计与施工资质,持有《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2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贰 级 建筑工程 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建造师临时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注:1、本工程项目负责人若为二级临时注册建造师的应满足以下要求:①、已按规定在2013年12月31日前提出延续注册申请或者已办理完延续注册的二级临时注册建造师;②、已提出申请但还未办理完成延续注册的二级临时注册建造师,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附有福建省建设执业资格注册管理中心出具的延续注册受理证明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
2、本工程项目负责人若为一级临时注册建造师的应满足以下要求:①、已按规定在2014年2月28日前提出延续注册申请或者已办理完延续注册的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人员;②、已提出申请但还未办理完成延续注册的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人员,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附有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行政服务中心出具的延续注册受理单,否则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
3.3本招标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4本招标项目 不应用 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
3.5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 ;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 ;“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5年内(含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 / 。
3.6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一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 个标段。
3.7其他资格要求:投标人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招标项目(标段)施工的能力,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8本招标项目采用 资格后审 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3.9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招标项目 不采用 电子招投标。
4.2. 拟投标人可于 2017 年09月30日8:30至 2017 年10月09日18:00(北京时间)前到招标代理公司以不记名的方式购买招标文件报名,招标资料每份300元(含招标文件、控制价预算书等);施工图纸另计(如需购买),售后不退,购买图纸预约电话:0595-22530733;
4.3. 投标文件的提交:投标人应于 2017 年10月19日09:00时(北京时间)前将密封的投标文件送到指定地点(华夏城投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会议室(地址:泉州市洛江区现代华城1#17楼D1718)),逾期将不予接受。递交投标文件时应持本工程交易登记卡(未持交易登记卡的投标文件将被拒收)。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经评审合理低价中标法。
(本项目不将投标人的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得分纳入评标及定标,具体评标细则详见第三章评标办法和标准 。)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壹万伍仟元人民币 。
6.2投标截止时间: 2017年10月19日09:00分(北京时间),逾期拒收。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 开标现场以现金的形式提交,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保证金开标结束后交招标人财务,非中标候选人保证金当场退回。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招标与采购网 (www.fjbid.gov.cn)武警泉州市支队公示栏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泉州市支队
地址: 福建省泉州市刺桐北路,邮编: 362000
电话: 13615923180
联系人: 高警官
招标代理机构:华夏城投项目管理有限公司www.sxhx2001.com
地址:泉州市洛江区现代华城1#17楼D1718,邮编:362000
电话:18650810163;
联系人:小倪
2017年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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