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平县人民政府柏亭街道办事处郭店社区健身广场建设项目招标公告(河南)
时间:2017-10-30 来源:华夏城投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点击:次
西平县人民政府柏亭街道办事处郭店社区健身广场建设项目招标公告一、招标条件 西平县柏亭街道办事处郭店社区健身广场建设项目已经由相 ...
西平县人民政府柏亭街道办事处郭店社区健身广场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西平县柏亭街道办事处郭店社区健身广场建设项目已经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西平县人民政府柏亭街道办事处,招标代理机构为华夏城投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资金来源:财政资金,现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编号: XPGC-2017-167
2.2建设地点:西平县境内
2.3计划工期: 90日历天
2.4质量标准:合格
2.5招标范围:本项目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2.6标段划分
本次招标项目共划分一个标段。2.2建设地点:西平县境内
2.3计划工期: 90日历天
2.4质量标准:合格
2.5招标范围:本项目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2.6标段划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三级(含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工程专业二级(含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含临时建造师,若延续注册的提供继续教育证书或其他受教育证明材料),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投标人应具有企业所在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3.3投标单位2014年度、2015年度、2016年度(若企业成立年份不足三年的,则以企业成立年份向后推算,提供相应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财务状况良好。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 : 企业所在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查询时间应在招标公告载明的报名期间内,告知函原件应与投标文件正本内所附查询函一致)
四、投标报名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三级(含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工程专业二级(含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含临时建造师,若延续注册的提供继续教育证书或其他受教育证明材料),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投标人应具有企业所在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3.3投标单位2014年度、2015年度、2016年度(若企业成立年份不足三年的,则以企业成立年份向后推算,提供相应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财务状况良好。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 : 企业所在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查询时间应在招标公告载明的报名期间内,告知函原件应与投标文件正本内所附查询函一致)
4.1报名时间: 2017年10月30日至 2017年11月03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 时至11:30 时,下午14:30 时至17:00 时(北京时间,下同)。报名地点: 西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西平县产业集聚区办公楼12楼)
4.2投标人报名时需提供以下材料以证明其符合本招标公告规定的资质条件且有足够能力承担本工程项目:
法人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及本单位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法定代表人报名的应携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及本单位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有效的资质证书、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拟派项目经理建造师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审计报告;企业所在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证明;
注:以上证件验原件留一份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留原件。
4.3授权委托人招标过程中不得更换,拟任项目经理在投标过程中不得更换。
4.4报名联系电话需为授权委托人本人电话。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4.2投标人报名时需提供以下材料以证明其符合本招标公告规定的资质条件且有足够能力承担本工程项目:
法人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及本单位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法定代表人报名的应携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及本单位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有效的资质证书、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拟派项目经理建造师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审计报告;企业所在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证明;
注:以上证件验原件留一份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留原件。
4.3授权委托人招标过程中不得更换,拟任项目经理在投标过程中不得更换。
4.4报名联系电话需为授权委托人本人电话。
5.1 凡通过上述报名者,2017年10月30日至 2017年11月03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 时,下午14:30 时至17:00 时(北京时间,下同)。在西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西平县产业集聚区办公楼12楼)持授权委托书或单位介绍信购买招标文件。
5.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图纸费按成本费收取,售后不退。
5.3投标保证金
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之前
递交形式:从投标单位基本账户以转账形式递交到指定账户
账户名称:西平县财政局非税收入管理帐户-保证金
开户行:西平县农村商业银行顺达支行
账 户:00000081951145045012-0003
投标保证金额:人民币¥30000.00元。(大写:叁万元整)
注:转账后须持转账凭证到西平县非税收入管理局换领收据,未预交投标保证金的,取消投标资格。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5.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图纸费按成本费收取,售后不退。
5.3投标保证金
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之前
递交形式:从投标单位基本账户以转账形式递交到指定账户
账户名称:西平县财政局非税收入管理帐户-保证金
开户行:西平县农村商业银行顺达支行
账 户:00000081951145045012-0003
投标保证金额:人民币¥30000.00元。(大写:叁万元整)
注:转账后须持转账凭证到西平县非税收入管理局换领收据,未预交投标保证金的,取消投标资格。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详见招标文件。
投标文件递交的地点为西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西平县产业集聚区办公楼12楼)二楼开标室。
6.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投标文件递交的地点为西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西平县产业集聚区办公楼12楼)二楼开标室。
6.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1开标时间:同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开标地点:同投标文件递交的地点。
7.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开标地点:同投标文件递交的地点。
7.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驻马店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西平县资源交易中心网》网上发布。。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西平县人民政府柏亭街道办事处
地 址:西平县柏亭街道办事处
联 系 人:朱先生
电话: 13839609626
招标代理机构:华夏城投项目管理有限公司www.sxhx2001.com
地 址:驻马店市乐山路爱克大厦59号楼16层07.08室
联 系 人: 齐先生
电话: 18639617970
监督机构:西平县住房与城乡建设局
电 话 : 0396—6221502
地 址:西平县柏亭街道办事处
联 系 人:朱先生
电话: 13839609626
招标代理机构:华夏城投项目管理有限公司www.sxhx2001.com
地 址:驻马店市乐山路爱克大厦59号楼16层07.08室
联 系 人: 齐先生
电话: 18639617970
监督机构:西平县住房与城乡建设局
电 话 : 0396—62215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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