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西市安定区2017年易地扶贫搬迁工程香泉镇陈家屲村安置区基础设施工程(甘肃)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定西市安定区2017年易地扶贫搬迁工程香泉镇陈家屲村安置区基础设施工程已由安发改代赈[2017]48号批准,资金来源:省级融资平台长期贴息贷款,项目法人及招标人为定西市安定区香泉镇人民政府,招代理机构为华夏城投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工程概况及招标范围
2.1 1)、道路工程:修建混凝土路面23224.92平方米;修建排水边沟285米。2)、排洪涵工程:新建排洪涵395米。3)、人饮工程:布设供水管2903米;布置分水井、检查井11座;布置户内供水井63座;。4)、排水工程:敷设排水管道1817米;修建Ø1000砖砌雨水检查井71座;修建Ø1250砖砌雨水检查井1座;八字出水口1处;5)、文化广场:硬化广场5100平方米;安装太阳能路灯8盏等;
2.2计划工期:计划开工日期2017年12月12日开工,计划竣工日期2018年6月30日,总工期200日历天。
2.3招标范围:招标范围为施工图范围内的所有建设内容。
2.4该项目共划分为一个施工合同段。
2.5工程质量: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以上资质,近3年至少有2项类似工程业绩;项目经理须具备相应专业三级(含三级)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具备1年以上类似工程施工经验,至少担任过1项类似工程的项目经理;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根据甘检会【2014】8号文件通知规定,凡是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人必须提供企业所在地或者业务发生地市(州)、县(区)检察机关出具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作为资格审查文件内容之一。
3.4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
3.5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后审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采用网上报名方式。
4.2网上报名请登录定西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报名完成后,打印投标报名成功确认单。请投标单位随时关注网上有关项目信息的其他通知,否则,责任自负。
4.3未在定西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注册的企业,报名前需到定西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注册登记相关手续(注册方法:请阅读关于征集注册企业会员的公告)。
4.4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17年11月11日至2017年11月15日。
4.5获取方法:定西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免费下载获取。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年12月1日10时30分,地点为定西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定西市新城区建设大厦A-2幢11层第一开标厅)。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投标保证金金额、编号及缴纳方式
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壹万元整
户 名:定西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兰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定西分行
帐 号:101932000287070
行 号:313829000411
递交须知:
1)、投标保证金以非现金方式提交;
2)、投标人(采购人)缴纳保证金的单位名称及公司帐号必须与投标人(采购人)资格审查表内容一致,不得以分公司、办事处或其他机构名义递交。
3)、投标人(采购人)在交纳投标保证金时,需在银行结算凭证附言栏内正确填写所投标段保证金编号和名称等内容,并注明联系人及电话,以便查对核实。
4)、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由招标人(采购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统计投标人(供货商)花名册(加盖公章),并前往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核对保证金缴纳情况,最终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加盖财务专用章的投标人(供货商)花名册为足额及时收到投标保证金的依据。
5)、退还保证金时,由招标人(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提供投标人(供货商)花名册(加盖公章)前往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集中退还。
6)、本合同段的投标保证金编号为:111002001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定西市安定区香泉镇人民政府
地 址:定西市安定区香泉镇
联 系 人:王东鹏
联系电话:18419122308
招标代理机构:华夏城投项目管理有限公司www.sxhx2001.com
地 址:定西市安定区新城区政府南路广厦金都帝豪广场6号楼2103室
联 系 人:高万山
电 话:18909425231、18693097530
2017年1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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