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辽县社会救助事业中心慰问用米、面、油采购项目(吉林)
时间:2017-11-15 来源:华夏城投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点击:次
东辽县社会救助事业中心慰问用米、面、油采购项目招标编号:HXCT-2017-LYCG0211 招标条件 华夏城投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东辽县社会救助事 ...
东辽县社会救助事业中心慰问用米、面、油采购项目
招标编号:HXCT-2017-LYCG021
1.招标条件
华夏城投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东辽县社会救助事业中心委托,对东辽县社会救助事业中心慰问用米、面、油采购项目进行招标代理,该项目已由东辽县政府采购管理工作办公室已2017BM145批准,采购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现对该项目以资格后审方式进行公开招标,选定供应商。
2.采购内容
2.1项目名称:东辽县社会救助事业中心慰问用米、面、油采购项目
2.2采购预算:采购预算46.2075万元;
2.3采购内容:大米1515袋、面1515袋、油1515桶(详见招标文件);
2.4交 货 期:签订合同后于2018年2月1日前送达;
2.5供货地点:东辽县民政局;
2.6质量标准:投标产品质量等同或等效国家现行行业标准;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
3.2、具有经年检合格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
3.3、应为独立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内具有经营本项目所采购的货物内容,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4、投标人必须保证所提供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或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
3.5、经办人需提供法人代表证明书原件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受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3.6、投标企业须提供检查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查询档案》;
3.8、大米、面、油检测报告;
3.9、本次投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11月14日~2017年11月20日(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 至11:00,下午13:30至16:00 (北京时间,下同),携带以下证件原件:法定代表人证明或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法人代表身份证、授权代表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如三证合一提供营业执照)、《无行贿犯罪记录查询档案》、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或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以上所有证件原件并提供复印件2份加盖公章到华夏城投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本售价为500元,售后不退,如需电子版需另支付100元。
4.3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邮购款(含手续费)50元。招标人在收到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和邮购款后1日内寄送。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年12月5日14时00分,地点华夏城投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辽源市龙山区和宁街103号)。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采购人:东辽县社会救助事业中心
联系人:王旭生
电话:18844772003
采购代理机构:华夏城投项目管理有限公司www.sxhx2001.com
单位地址 :辽源市龙山区和宁街103号
联系人:王耀唯
电话:0437-37199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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