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夏城投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官方网站!
联系我们|网站地图
全国咨询热线:
029-88010600
banner


联系我们

全国咨询热线:
029-88010600

电话:029-88010600

      0911-8060099

      15102939661

传真:0911-8061133

邮箱:huaxiachengtou@163.com

地址:西安经济技术开发区凤城七路长和国际D座26层

现在的位置:首页 > 新闻动态 > 通知公告 >

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报送2017年工程招标代理机构统计报表的通知

时间:2017-11-16  来源:华夏城投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点击:
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报送2017年工程招标代理机构统计报表的通知各省、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直辖市建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  ...


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报送2017年工程招标代理机构统计报表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直辖市建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

  根据《国家统计局关于批准执行工程招标代理机构统计报表制度的函》(国统制[2016]83号),2017年继续执行《工程招标代理机构统计报表制度》(附件1,以下简称《统计报表制度》)。为做好2017年工程招标代理机构统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省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按照《统计报表制度》的要求,组织本行政区域内取得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招标代理机构资格证书的企业开展统计工作。

  二、工程招标代理机构应于2018年3月31日前登录住房城乡建设部门户网站(www.mohurd.gov.cn-办事大厅-非行政许可信息报送-工程招标代理机构统计报表系统),填报2017年度《统计报表制度》要求的各项统计数据,并对本企业上报统计数据的完整性和准确性负责。网上报送成功后,打印网页内容,形成与网上报送内容完全一致的书面报表,加盖本企业公章,于2018年3月31日前报送至企业工商注册所在地地(市)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

  三、地(市)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工程招标代理机构上报的统计数据(包括网上、书面数据)的完整性和准确性进行审核,并对本行政区域内企业上报的数据进行汇总,形成《工程招标代理机构汇总表》(附件2),加盖公章后于2018年4月10日前报送至省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

  四、各省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工程招标代理机构上报统计数据的完整性和准确性进行审核,负责汇总本行政区域内的统计数据,形成《工程招标代理机构汇总表》(附件2),加盖公章后于2018年4月20日前报送至我部建筑市场监管司。

  如遇信息系统技术问题请与我部信息中心联系。

  联 系 人:

  建筑市场监管司 张 娟 010-58933262

              010-88354146(传真)

  信 息 中 心 李刚超 010-58934446

              010-58934446(传真)

  附件:1.工程招标代理机构统计报表制度

     2.工程招标代理机构汇总表

     3.国家统计局关于批准执行工程招标代理机构统计报表制度的函(国统制[2016]83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
2017年11月9日

 

(此件主动公开)

 

相关热词搜索:建设部 统计报表 代理机构 华夏城投

上一篇:关于印发《增值税纳税申报比对管理操作规程(试行)》的通知
下一篇:关于规范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综合信息平台项目库管理的通知


展开
在线客服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