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辽县学校后勤管理中心大桶装水采购项目(吉林)
时间:2017-11-27 来源:华夏城投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点击:次
东辽县学校后勤管理中心大桶装水采购项目招标公告招标编号:HXCT-2017-LYCG015一、招标条件: 华夏城投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东辽县学校后 ...
东辽县学校后勤管理中心大桶装水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XCT-2017-LYCG015
一、招标条件:
华夏城投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东辽县学校后勤管理中心委托,对东辽县学校后勤管理中心大桶装水采购项目进行招标代理,该项目已由东辽县政府采购管理工作办公室采购任务通知书编号2017BM124号批准,采购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现对该项目以资格后审方式进行公开招标,选定供应商。
华夏城投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东辽县学校后勤管理中心委托,对东辽县学校后勤管理中心大桶装水采购项目进行招标代理,该项目已由东辽县政府采购管理工作办公室采购任务通知书编号2017BM124号批准,采购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现对该项目以资格后审方式进行公开招标,选定供应商。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东辽县学校后勤管理中心大桶装水采购项目;
2.2项目内容:18.9L大桶装水、约99000桶;(详见招标文件)
2.3交货地点:东辽县辖区需要使用桶装水学校
2.4采购金额:约56.43万元;(按使用时限为准,详见招标文件)
2.5交货时间:按需要及时送水;
2.6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相关规范及标准,满足招标人的使用要求及《招标文件》中的技术标准和要求。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规定的条件;
3.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规定的条件;
3.2投标申请人必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及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的生产企业。
3.3投标人须提供全国工业产品许可证(产品内容应包含本次招标内容);
3.4投标人需具备相关部门颁发的取水许可证;
3.5投标人须提供相关卫生监督检测部门水质检测报告;
3.6投标人需具备免费提供2000台以上饮水机、10000桶以上大桶饮用水桶及2辆以上送水车辆的能力;
3.7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投标单位所在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检察机关关于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3.8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9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
3.10本工程招投标活动的每个环节(包括投标报名、购买招标文件、现场踏勘、投标预备会、递交投标文件、参加开标会、合同签署等过程)须是潜在投标人的唯一授权代表。相关文件和表格均应由其授权委托人签署,整个招投标过程不得更换授权委托人。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11月27日至2017年12月1日(公休日、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 9 时 00 分至 11 时00 分,下午 13 时 30 分至 16 时 00 分到华夏城投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辽源市龙山区和宁街103号)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开户许可证原件、全国工业产品许可证、水质检测报告、取水许可证、由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文件原件、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人的身份证原件及法人身份证原件(以上资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一式三份),报名并购买文件。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11月27日至2017年12月1日(公休日、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 9 时 00 分至 11 时00 分,下午 13 时 30 分至 16 时 00 分到华夏城投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辽源市龙山区和宁街103号)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开户许可证原件、全国工业产品许可证、水质检测报告、取水许可证、由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文件原件、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人的身份证原件及法人身份证原件(以上资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一式三份),报名并购买文件。
4.2招标文件成本费为500元,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各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年12月19日10时00分,地点为吉林省辽源市龙山区和宁街103号。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1各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年12月19日10时00分,地点为吉林省辽源市龙山区和宁街103号。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按照有关规定提供不少于人民币1万元的投标保证金或投标保函。
5.4 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5.5当投标人的有效投标报价超出招标人设定的拦标价时,该投标报价视为无效报价。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东辽县学校后勤管理中心
招标人:东辽县学校后勤管理中心
联系人:赵妍
电 话:0437-5559995
采购代理机构:华夏城投项目管理有限公司www.sxhx2001.com
单 位 地 址 :辽源市龙山区和宁街103号
联系人:王耀唯
电 话:0437-37199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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