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辽县学校后勤管理中心直饮水设备补充必备配套设施全自动前置过滤器、变频器等附件采购项目 (吉林)
时间:2017-11-30 来源:华夏城投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点击:次
东辽县学校后勤管理中心直饮水设备补充必备配套设施全自动前置过滤器、变频器等附件采购项目招标编号:HXCT-2017-LYCG023一、招标条件: ...
东辽县学校后勤管理中心直饮水设备补充必备配套设施全自动前置过滤器、变频器等附件采购项目
招标编号:HXCT-2017-LYCG023
一、招标条件:
华夏城投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东辽县学校后勤管理中心委托,对东辽县学校后勤管理中心直饮水设备补充必备配套设施全自动前置过滤器、变频器等附件采购项目进行招标代理,该项目已由东辽县政府采购管理工作办公室采购任务通知书编号2017BM153号批准,采购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现对该项目以资格后审方式进行竞争性谈判,选定供应商。
华夏城投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东辽县学校后勤管理中心委托,对东辽县学校后勤管理中心直饮水设备补充必备配套设施全自动前置过滤器、变频器等附件采购项目进行招标代理,该项目已由东辽县政府采购管理工作办公室采购任务通知书编号2017BM153号批准,采购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现对该项目以资格后审方式进行竞争性谈判,选定供应商。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东辽县学校后勤管理中心直饮水设备补充必备配套设施全自动前置过滤器、变频器等附件采购项目;
2.2项目内容:全自动前置过滤器13台、变频器等附件13台;(详见招标文件)
2.3采购预算:17.5万元
2.4交货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2.5交货时间:签订合同后2天内;
2.6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相关规范及标准,满足招标人的使用要求及《招标文件》中的技术标准和要求。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规定的条件;
3.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规定的条件;
3.2投标申请人必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及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的生产企业。
3.3投标申请人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需具备水处理设备等相关经营范围。
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
3.6本次招投标活动的每个环节(包括投标报名、购买招标文件、现场踏勘、投标预备会、递交投标文件、参加开标会、合同签署等过程)须是潜在投标人的唯一授权代表。相关文件和表格均应由其授权委托人签署,整个招投标过程不得更换授权委托人。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11月30日至2017年12月4日(公休日、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 9 时 00 分至 11 时 00分,下午 13 时 30 分至 16 时 00 分到华夏城投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辽源市龙山区和宁街103号)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开户许可证、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的身份证及法人身份证(以上所有资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一式两份),报名并购买文件。
4.2招标文件成本费为300元,招标文件如需电子版另加100元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各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年12月5日15时00分,地点为华夏城投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辽源市龙山区和宁街103号)。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按照有关规定提供3000元的投标保证金或投标保函。
5.4 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5.5当投标人的有效投标报价超出招标人设定的拦标价时,该投标报价视为无效报价。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东辽县学校后勤管理中心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东辽县学校后勤管理中心
联系人:赵妍
电话:0437-5890017
采购代理机构:华夏城投项目管理有限公司www.sxhx2001.com
单 位 地 址:辽源市龙山区和宁街103号
联系人:刁雪寒
电 话:0437-37199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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