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密市打虎亭汉墓遗址生态文化公园、李家沟遗址生态文化公园建设工程评标结果公示(河南)
招标编号:新密市公开招标【2017】229号 | 中标编码:CBL_20171211_100246113 |
招标代理:华夏城投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招标人:新密市文化广电旅游局 |
新密市打虎亭汉墓遗址生态文化公园、李家沟遗址生态文化公园建设工程评标结果公示
华夏城投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新密市文化广电旅游局委托,对新密市打虎亭汉墓遗址生态文化公园、李家沟遗址生态文化公园建设工程进行公开招标,按规定程序进行了开标、评标、定标,现就本次招标的中标结果公示如下:
一、项目名称与编号
1.1 项目名称:新密市打虎亭汉墓遗址生态文化公园、李家沟遗址生态文化公园建设工程
1.2 招标编号:新密市公开招标【2017】229号
二、项目概况:
2.1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2.2招标范围及项目概况:
一标段:打虎亭遗址生态文化公园工程建设,规划占地230.25亩,其他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与图纸
二标段:李家沟遗址生态文化公园工程建设,规划占地219.9亩,其他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与图纸
监理标段:本项目施工及保修阶段全过程监理服务
2.3计划工期:90日历天
2.4质量要求:合格
2.5招标控制价:
一标段:人民币陆佰伍拾肆万陆仟陆佰伍拾壹元整(¥6546651元)
二标段:人民币柒佰陆拾叁万叁仟伍佰叁拾柒元柒角叁分 (¥7633537.73元)
监理标段:人民币拾万零柒仟元整(¥107000元)
三、招标公告媒体及日期
本公告于2017年11月16日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新密市政府采购网》、《中国新密》、《郑州市政务服务网》、《新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上同时发布。
四、评标信息:
评标日期:2017年 12月8日10时00分整
评标地点:新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第三评标室
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赵炜、李跃堂、杨晓兵、王守德、李秀杰
五、评标结果信息
施工一标段:
第一中标候选人:湖南世纪园林建设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6535851.94元
工期:90日历天
投标质量:合格
项目经理:孙文校 注册编号:湘243131320963
公司地址:长沙县安沙镇毛塘村毛塘讯通物流基地A4栋
第二中标候选人:湖南东星园林发展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6542042.30 元
工期:90日历天
投标质量:合格
项目经理:周如 注册编号:湘243131429304
公司地址:株洲市天元区滨江北路795号富基滨江公园4栋1401室
第三中标候选人:河南省双扶建筑安装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6544070.60 元
工期:90日历天
投标质量:合格
项目经理:陈伟强 注册编号:豫14114158300
公司地址:新密市开阳路46号
施工二标段:
第一中标候选人:福建艺景园林工程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7621532.77元
工期:90日历天
投标质量:合格
项目经理:吴明辉 注册编号:闽235111135450
公司地址:厦门市湖里区枋湖北二路1521号三层H单元
第二中标候选人:江西洪洲园林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7630533.07元
工期:90日历天
投标质量:合格
项目经理:汪敏汉 注册编号:赣236141545938
公司地址:江西省南昌市南昌经济技术开发区英伦联邦商住小区
19#写字楼1619室
第三中标候选人:郑州森林苑园林绿化工程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7631559.85元
工期:90日历天
投标质量:合格
项目经理:贺玉锋 注册编号:豫241101119321
公司地址:郑州市郑东新区商务外环路18号11层1120号
监理标段:
第一中标候选人:郑州众诚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105000元
工期:同施工中标单位工期
投标质量:达到合格标准
项目总监:李锋 注册编号:41006834
公司地址:郑州市金水区经八路14号院付19号汇源大厦
第二中标候选人:河南仁诚工程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106200元
工期:同施工中标单位工期
投标质量:达到合格标准
项目总监:刘天立 注册编号:41007506
公司地址:平顶山市卫东区建设路东段北26号院西配楼4楼
第三中标候选人:河南正源建设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106700元
工期:同施工中标单位工期
投标质量:达到合格标准
项目总监:赵刚强 注册编号:41005194
公司地址:郑州市惠济区江山路9号
六、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招标人:新密市文化广电旅游局
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13603828258
地址:新密市行政路12号
招标代理机构:华夏城投项目管理有限公司www.sxhx2001.com
联系人:张女士
联系电话:0371-63686655
地址:郑州高新区管委会火炬大厦(金梭路与国槐街交叉口)B座10层1001室
各有关当事人对中标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五个工作日内,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和《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处理办法》相关规定,以书面形式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原件和加盖公章的复印件)、质疑函原件(加盖公章及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及相关证明材料向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邮寄件、传真件不予受理),逾期将不再受理。
华夏城投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17年 12 月 11 日
上一篇:龙门山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2017-2030年)专题论证III标段中标公示(四川)
下一篇:惠城公路管理局2017年国省道安全生命防护工程 施工招标评标结果中标公示(广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