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瑞城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新建商业综合体项目设计招标公告(吉林)
招标编号:HXCT-2018-CCSJ0228 | 招标编码:CBL_20180305_100492018 |
开标时间:2018-03-27 | 标讯类别:国内招标 |
招标代理:华夏城投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招标人:长春瑞城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
资金来源:其它 | 投资金额:38万元 |
长春瑞城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新建商业综合体项目设计
招标公告
(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招标项目编号:HXCT-2018-CCSJ0228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长春瑞城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新建商业综合体项目设计,已由长高发改字【2016】192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长春瑞城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 。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长春瑞城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新建商业综合体项目设计
2.2招标内容:长春瑞城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新建商业综合体项目设计报规图纸,全套施工图(含外网施工图),完成本项目设计工作
2.3项目地点:长春高新区,华光街1012号
2.4设计规模:15639.15平方米
2.5计划设计周期:2018年3 月31日至2018 年4 月19日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申请人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
3.2投标单位拟派出的项目设计负责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或一级注册结构师资格;
3.3 拒绝政府取消投标资格期间的企业和个人投标;
3.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外省企业需按照吉建管(2015)50号和吉建管(2016)1号、吉建办(2017)57号文件办理入吉企业信息登记, 备案登记成功后方可参与投标。
3.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
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上述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7招投标过程中,投标人所提供的所有证件均需在有效期内且注册单位名
称与投标人的名称一致,如企业名称发生变更,需提供主管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材料,否则不接受其投标人参与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
3.8本项目招投标活动的每个环节,被授权人必须出示身份证原件,且每个
投标人仅能派出1人作为本项目的被授权人,被授权人须为本单位的在职人员,提供企业出具的员工在职证明书;整个招投标过程不得随意更换被授权人。
四、投标报名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 年 3_月_6 日至 2018 年 3月_12 日,每日上午 9 时至 11 时,下午 13 时至 16 时(北京时间,下同),至华夏城投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长春市南关区幸福街陶然公馆10楼)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报名时须携带下列证件及资料: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2)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持有新版资质证书的投标人可提供与新版资质证书副本同样大小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鲜章)的复印件,复印件与原件效力等同);
(3)项目负责人注册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4)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5)外省入吉企业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上的截图并加盖单位公章。
(6)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证明原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500 元,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年3月27日13时30分,地点为长春高新区锦湖大路1357号高新管委会3楼会议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伍仟元整。
5.4 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吉林省建设信息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长春瑞城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华光街1012号
联 系 人:兰磊
联系电话:13514302222
招标代理机构:华夏城投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www.sxhx2001.com
办公地址:长春市南关区幸福街陶然公馆10楼
联 系 人:李 工
联系电话:0431-88510222 18904403809
2018 年 3 月 6 日
上一篇:长春瑞城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新建商业综合体项目勘察招标公告(吉林)
下一篇:紫阳县瓦庙镇集镇王家河安置点室外工程二期施工 招标公告(陕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