漾濞县瓦厂乡蛇马自然村2017年度省级一事一议财政奖补美丽乡村建设项目(云南)
时间:2018-04-20 来源:华夏城投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点击:次
漾濞县瓦厂乡蛇马自然村2017年度省级一事一议财政奖补美丽乡村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招标公告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漾濞县瓦厂乡蛇马自然 ...
漾濞县瓦厂乡蛇马自然村2017年度省级一事一议财政奖补美丽乡村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漾濞县瓦厂乡蛇马自然村2017年省级一事一议财政奖补美丽乡村建设项目已由漾财发【2017】285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政府投资,投资金额100%。招标人为漾濞彝族自治县瓦厂乡人民政府,招标代理机构为华夏城投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
2.1 项目名称:漾濞县瓦厂乡蛇马自然村2017年省级一事一议财政奖补美丽乡村建设项目。
2.2 招标范围:施工设计图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所有工程内容
2.3 建设规模:1、村内场地硬化工程;2、文化活动室及活动场地建设;3、村内道路建设及太阳能路灯安装;4、民族文化特色墙体彩绘以及绿化工程等。
2.4 建设地点:云南省大理州漾濞彝族自治县瓦厂乡蛇马自然村。
2.5 计划工期:60日历天。
2.6承包方式:施工总承包。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成立、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并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3.2投标人应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含叁级)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在建工程项目负责人,2015年1月至今作为项目负责人完成过单个合同金额不低于200万元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业绩1项或以上。
3.4企业业绩要求:2015年1月至今完成过单个合同金额不低于200万元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业绩1项或以上。
3.5财务要求:提交2015年至2017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及审计报告。(成立不足三年,提供营业执照颁发之日起至2017年)。
3.6信誉要求: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质量问题;近三年内无拖欠农民工工资的违约行为。
3.7其他要求:
1)提供入滇企业基本信息登记证或入滇备案证(证书在有效期内的)(省外企业适用)。
2)提供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开具的未拖欠农民工工资证明(企业注册地及项目所在地)。
3.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9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云政发【2015】57号文件规定,投标申请人一旦中标后,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须实行押证施工制度。
4.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5.报名方式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报名时间:2018年4月20 日至 2018年 4 月 26 日(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北京时间上午9:00—11:00,下午14:00—17:00
5.2 报名地点:漾濞彝族自治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5.3 报名须知:投标人须携带以下证件材料原件现场报名:
(1)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已经办理三证合一的企业提供新的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新的营业执照应具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及二维码);
(2)资质证书副本原件或带二维码的新版资质证书彩色复印件(加盖申请人公章);
(3)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
(4)基本开户许可证原件;
(5)拟派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的建造师证原件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原件;
(6)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
(7)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由法定代表人亲自到场报名的情况);
(8)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由被授权人到场报名的情况);
(9)省外企业基本信息登记表或有效期内的入滇备案证。
(10) 无拖欠农民工工资证明。
注:① 以上证件需同时提交复印件二份并加盖单位公章,逾期或不符合规定条件的投标申请将被拒绝;②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一经报名不得随意更改;
③根据漾招办【2015】16号《漾濞彝族自治县招标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完善漾濞彝族自治县建设项目招标管理的规定》:一、漾濞县招标项目进入招标阶段后,招标项目投标人投标报名时,必须由本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或拟派本项目的建造师本人持相关资料前来报名。若法定代表人或拟派本项目的建造师本人不能来报名的不得办理报名相关手续。二、招标项目在召开开标会议时,必须由本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和拟派本项目的建造师本人持相关资料前来参加,若法定代表人和拟派本项目的建造师本人不能按时来参加的,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受理。
④根据大政发【2015】36号《大理州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管理办法》“第五章 农民工工资保证金保障责任” 第十七条 建设单位行政主管部门组织招标时,应当查验投标企业是否持单位所在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无拖欠农民工工资证明,凡未提供证明的,一律不予接受其投标。州外建筑企业竞标大理州内建设工程的,应当持建设工程所在地和建筑企业注册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近3年无拖欠农民工工资证明,方可参加投标。
5.4 招标文件获取:凡通过上述报名条件的投标人即可购买招标文件。
5.5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1200元,不接受邮购,仅收取现金,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18年 5 月15 日 09 时 30 分(北京时间)。
6.2递交投标文件的地点:漾濞彝族自治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1 号开标厅。
6.3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进场交易证明
根据《大理白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公告》第18号文件规定,中标公示期满后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到漾濞彝族自治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进场交易证明。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www.ynggzyxx.gov.cn)、大理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www.dlggzy.com)及漾濞彝族自治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zgyb.gov.cn)和上发布。我公司对其它网站或媒体转载的公告及公告内容不承担任何责任。
9.联系方式
招标人:漾濞彝族自治县瓦厂乡人民政府 地址:漾濞彝族自治县瓦厂乡人民政府 电话:13888046715 传真: 联系人:杨工 |
招标代理机构:华夏城投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云南省昆明市盘龙区东三环金色交响小区花语3栋3单元601室 电 话:13577021840 联系人:仲晓瑀 |
日 期 :2018年 4 月 18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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