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辽县第二次污染源普查购买服务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吉林)
2018年7月31日
一、招标条件:
东辽县第二次污染源普查购买服务项目已由东辽县政府采购管理工作办公室以采购任务通知书X【20180718】-0115号批准,项目业主为东辽县环境保护局,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二、采购内容及供货时间:
1、服务内容:第一标段:监测技术服务,第二标段:入户调查服务(具体参数见谈判文件技术参数)
2、项目编号:HXCT-2016-LYFW011
3、第一标段项目预算:23万元,第二标段项目概算:26万元
4、服务地点:东辽县
5、服务周期:第一标段: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至2018年年末,第二标段: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至2019年3月
6、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省、市及相关行业合格标准
7、付款方式:三年内付清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规定的条件。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投标申请人须是具备CMA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证证书。
3)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人的身份证原件;
4)投标人必须具备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
5) 其中,入户调查所需仪器设备由中标单位负责提供。
6)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投标单位中标后必须以公司名义签署合同,不允许以分公司名义签署。
四、谈判文件的获取:
1、合格的供应商请在2018年07月31日至2018年08月02日,每日上午9:00----11:00时,下午13:30---16:00时,到华夏城投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购买谈判文件。
第一标段持法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法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开户行许可件、社保证明、完税证明、近一年财务审计报告购买招标文件(以上所有证件原件并提供两套复印件加盖公章)。
第二标段持法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法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开户行许可证、2017年财务审计报告件购买招标文件(以上所有证件原件并提供两套复印件加盖公章)。
(以上所有证件原件并提供两套加盖公章复印件)购买谈判文件。
2、竞争性谈判文件每份300元,售出不退。如需电子版另加100元。
五、谈判响应文件递交:
1、谈判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递交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年08月7日10时00分,地点为吉林省长春市南关区东蔚山路和幸福街交汇处红晟陶然庭院19栋1008室。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应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3、申请人在提交应答文件时,应按照有关规定提供不少于人民币0.5万元的应答保证金。
4、当有效供应商不足三家时,采购人另行组织。
5、当有效供应商的报价超出采购人设定的最高限价时,该报价视为无效报价。
六.联系方式:
采购人:东辽县环境保护局
联系人:李艳平
电 话:13604377133
代理机构:华夏城投项目管理有限公司www.sxhx2001.com
地 址:辽源市龙山区和宁街103号
联系人:王经理
电 话:0437-37199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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