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江干流惠州段河道2016年度第一标段可采区河砂开采权出让招标公告(广东)
工程编号:惠公易建市直[2018]106
一、项目概况
本标段可采区为东江干流惠州段河道2016年度第一标段可采区,为“2016-2”和“2016-5”共两个可采区,合计控制开采量134万立方米。其中:
“2016-2”可采区位于槟榔潭附近河段主河槽,采区平均长度3265米,采区平均宽度120米,采区面积40万平方米,采区范围坐标A(2588435,38554925),B(2587867,38554462),C(2587392,38553925),D(2586687,38553223),E(2586017,38552722),F(2586093,38552633),G(2586802,38553182),H(2587610,38553990),I(2588192,38554547),J(2588854,38555072)。控制采砂量80万立方米;
“2016-5”可采区位于横沥镇蓝村至石滩村附近主河槽,采区平均长度2725米,采区平均宽度141米,采区面积38.54万平方米,采区范围坐标段1:A(2568428,38559295),B(2568076,38559699),C(2567773,38559877),D(2567539,38559865),E(2566902,38559998),F(2566838,38559890),G(2567544,38559765),H(2567764,38559684),I(2567999,38559532),J(2568328,38559204);段2:K(2565872,38560696),L(2565530,38560931),M(2565471,38560840),N(2565000,38561175),O(2564937,38561089),P(2565751,38560520)。控制采砂量54万立方米。
二、开采作业要求
1.每艘采砂船总功率不得大于500kW;
2.本标段共两个可采区,每个可采区配备1至2艘采砂船;
3.开采期限为12个月。
三、资格要求
1.具有《广东省河道采砂管理条例》第十二条要求的条件:
(1)有经营河砂业务的营业执照;
(2)有符合规定的采砂作业方式和作业工具;
(3)投标人和采砂船近三年(2015年以来)没有违法采砂记录(以省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网站公布为准);
(4)采砂船舶证书齐全有效。
2.采砂船舶符合下列规定:
(1)本标段共两个可采区,每个可采区配备1至2艘采砂船,且参与采砂的船舶必须为投标人所有或者投标人占51%以上份额所有权(以采砂船船舶所有权证书为准)。
(2)每艘采砂船总功率不得大于500kW。
(3)采砂船舶需有所有权证书、检验证书。
(4)以投标报名之日为截点,已经许可、正在采砂作业的船舶不得参与本次投标,如发现则取消投标或中标(已取得中标资格的)资格。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予以否决。
四、报名应提供的材料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营业执照中必须包括经营河砂的经营范围);
2.报名人有关身份证明材料复印件(包括报名人身份证、近半年的社保缴纳凭证、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如是委托代理人报名的,还须提供授权委托书);
3.采砂船船舶所有权证书、检验证书复印件;
4.投标人和采砂船近三年(2015年以来)没有违法采砂记录(以省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网站公布为准);
5.有使用于本招标标段(必须是投标人名义)的商业银行存款证明(有效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到报名之日止)复印件;
6.投标报名表(从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zyjy.huizhou.gov.cn网上下载打印,格式不得更改);
7.拟投入的采砂工作人员(不含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复印件、近半年的社保缴纳记录复印件。
以上资料应按顺序装订成册,一式三份(正本一份、副本二份,需在封面上注明正、副本),其中投标报名表三份均须原件,所有报名资料均用A4纸张进行复印装订并加盖公章,由投标人法人代表或授权委托人当面交至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服务大厅11号窗口。报名时应交验上述资料原件核查。
五、其它说明
投标人在报名前应对标段内该采区的地理位置及相关情况进行了解,包括不限于要有如何解决可采区的堆砂场、运输道路、第三方权益纠纷等问题的相应解决方案。为此而支付的一切费用投标人自行承担。根据《惠州市东江干流河道堆砂场规划》,综合考虑各可采区的地理位置、交通条件、市场需要等因素,各可采区对应相关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可推荐河砂堆放销售场建议如下:2016-2可采区附近堆砂点(观音阁镇槟榔潭东江河道或芦洲镇东江河道附近)、2016-5可采区堆砂点(横沥镇东江河道附近),中标的采砂人必须自主经营河砂堆放销售场,不得将河砂堆放销售场转让或者转包经营,不准私设外围堆砂场。
六、报名和购买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
1.时间:2018年08月29日至09月04日上午9:00至11:30,下午15:00至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3.报名资料符合招标公告要求的投标申请人将被通知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1000元/份,售后不退。当符合资格家数不足5家时,按有关规定延长报名时间或重新招标。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惠州市水务局
联系人:邱先生联系电话:0752-2846890
招标代理机构:华夏城投项目管理有限公司www.sxhx2001.com
联系人:吴先生联系电话:0752-2636688
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联系电话:0752-7121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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