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共产党山西省委员会政法委员会智慧法律机器人项目磋商公告(山西)
一.项目名称:智慧法律机器人项目
二.项目编号:HXCT03-2018H012
三.采购内容:
1.本次采购共1包,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必须响应全部内容。
2.采购内容:
包号 |
名称 |
数量 |
单位 |
预算金额(元) |
备注 |
1 |
智慧法律机器人 |
50 |
台 |
990000.00 |
3.采购范围:本项目采购货物的供应、运输、安装、调试、售后和其他相关服务等,具体以本磋商文件采购需求中商务、技术和服务的规定内容为准。
4.交货期:签订合同后30日历天。
5.质保期:合格。
6.交货地点:太原市迎泽大街369号。
四.供应商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供应商未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未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结果为准;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磋商。
五.供应商购买磋商文件须携带的资料
1.营业执照副本;2.供应商代表是法定代表人本人,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3.供应商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经办人需持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经办人身份证;4.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5.税务缴纳凭证(磋商日期前近一年内任意一次依法缴纳税收的凭证(增值税或企业所得税),依法免税的应提供有效证明文件);6.社保缴纳凭证(磋商日期前近一年内缴纳任意一期任意一项社会保险(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金的应提供有效证明文件);7.2017年度经第三方审计机构出具的有效财务审计报告或银行开具的资信证明;8.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9.“中国政府采购网”和“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结果截图(公告期限内查询)。
按上述要求携带资料原件并提供加盖公章的A4纸复印件二套。
六.磋商文件领取时间及地点
1.领取时间:2018年9月26日至2018年9月30日
(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法定节假日、公休日除外)
2.领取地点:华夏城投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太原市小店区太榆路39号君怡大厦329室)
3.费用:500元/份,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4.未进行领取登记的供应商,其递交的响应文件将被作为无效处理。
七.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即磋商时间及地点)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8年10月9日9时30分(递交文件截止时间后送达或所提交的文件将被拒收)
递交地点:太原市太榆路39号君怡大厦324室
八.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中国共产党山西省委员会政法委员会
地址:山西省太原市迎泽大街369号
联系人:高萱
联系电话:0351-4018726
代理机构:华夏城投项目管理有限公司www.sxhx2001.com
地址:太原市小店区太榆路39号君怡大厦329室
联系人:康珍妮、刘彦灵、霍瑞莉、王海溟
联系电话:0351-7210919
九.公告期限
本项目磋商公告期限为:2018年9月26日至2018年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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