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惠州海事局惠州市防治船舶污染内河水域应急物资设备库第一期建设项目公开招标公告(广东)
项目名称:惠州市防治船舶污染内河水域应急物资设备库第一期建设项目
项目编号:HXHZ2018123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钟先生
项目联系电话:0752-5566729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惠州海事局
地址:惠州市大亚湾安惠大道12号
联系方式:钟先生,0752-5566729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华夏城投项目管理有限公司www.sxhx2001.com
代理机构联系人:吴先生,0725-2636688
代理机构地址: 惠州市惠城区鳄湖路3号金汇综合楼1A层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详见公开招标文件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2、投标人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且已从采购代理机构处购买招标文件的供应商;3、投标人必须具有从事本项目的经营范围和能力;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724.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8年10月26日 09:00 至 2018年11月01日 17: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华夏城投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惠州分公司(详细地址:惠州市惠城区鳄湖路3号金汇综合楼1A层)
招标文件售价:¥2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现场购买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11月15日 15:00
五、开标时间:2018年11月15日 15:00
六、开标地点:
惠州市惠城区鳄湖路3号金汇综合楼1A层,华夏城投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惠州分公司开标室。
七、其它补充事宜
1、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投标人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且已从采购代理机构处购买招标文件的供应商;
3、投标人必须具有从事本项目的经营范围和能力;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5、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提供以下资料两份,须统一使用A4纸装订,复印件每页加盖单位公章,同时提供原件核查(法定代表人身份证除外):
1)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2)法定代表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3)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函(原件)。
5)投标人在招标文件发售期内在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以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截图(提供查询结果以证明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18年10月26日至2018年11月1日期间上午9:00~11:30,下午15:00~17:30(办公时间内,法定节假日除外)到华夏城投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惠州分公司(详细地址:惠州市惠城区鳄湖路3号金汇综合楼1A层)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详见公开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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