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安革命纪念地管理局新媒体平台开发及代运营竞争性磋商公告(陕西)
一、采购项目名称:延安革命纪念地管理局新媒体平台开发及代运营
二、采购项目编号:2018-HXCT-054
三、采购人名称: 延安革命纪念地管理局
地址:延安市宝塔区枣园路
联系人:杨工
电话:18700165050
四、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华夏城投项目管理有限公司www.sxhx2001.com
地址:延安市宝塔区嘉陵商务大厦B座写字楼7楼
联系人:尚芳芳
电话:0911-8067621
传真:/
五、采购内容和需求:延安革命纪念地管理局新媒体平台开发及代运营1年
项目概况: 延安革命纪念地管理局新媒体平台开发及代运营
项目用途: 自用
采购预算: 300000.00元
六、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1)基本资格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特定资格条件:申请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有完成本项目的能力: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本项目相关内容)、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的提供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基本银行开户许可证; 2、介绍信、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磋商,只须提交其身份证); 3、申请人无行贿犯罪记录,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查询截图4、出具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5、符合《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文件中信用查询的要求。说明: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七、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详见磋商文件。 (一)《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三)《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四)《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 (五)《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六)《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八、磋商文件 发售时间、地点
1、发售时间:2018-11-01 08:00:00至2018-11-07 17:30: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2、发售地点:延安市宝塔区嘉陵商务大厦B座写字楼7楼华夏城投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招标代理一部
3、文件售价:
每套500.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注:购买磋商文件请携带供应商资质要求的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三套。
九、磋商文件 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和地点
1、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8-11-13 15:00:00
2、投标地点:.延安市宝塔区嘉陵商务大厦B座写字楼7楼华夏城投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会议室
3、开标时间:2018-11-13 15:00:00
4、开标地点:.延安市宝塔区嘉陵商务大厦B座写字楼7楼华夏城投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评标室
十、其他应说明的事项
1、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911-8067621
2、开户名称:华夏城投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3、开户银行:建行延安南桥支行
4、账 号:61001683611052502991
十一、本竞争性磋商公告期限为自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华夏城投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18-1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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