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辽县平岗镇人民政府2018年冬季清雪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吉林)
项目名称:东辽县平岗镇人民政府2018年冬季清雪服务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HXCT-2018-LYFW1205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经理
项目联系电话:0437-3719955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东辽县平岗镇人民政府
地址:东辽县平岗镇人民政府
联系方式:13500879098温泉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华夏城投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0437-3719955王经理
代理机构地址: 华夏城投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一、供应商资格要求简要说明:
详见公告
二、获取谈判文件时间及地点:
获取谈判文件的时间:2018年12月10日 09:00 至 2018年12月12日 16: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获取谈判文件地点: 辽源市政府公共资源交易中心502开标室(辽源市齐宁路655号)
三、其它补充事宜:
四、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经理
项目联系电话:0437-3719955
五、谈判方式文件及售价等:
预算金额:16.3 万元(人民币)
获取谈判文件方式:付款
获取谈判文件文件售价:300.0 元
谈判文件发售起、止时间:2018年12月10日 09:00 至 2018年12月12日 16: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谈判时间:2018年12月18日 14:00
谈判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8年12月18日 14:00
谈判响应文件递交地点:辽源市政府公共资源交易中心601开标室(辽源市齐宁路655号)
谈判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18年12月18日 14:00
谈判响应文件开启地点:辽源市政府公共资源交易中心601开标室(辽源市齐宁路655号)
六、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详见公告
七、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东辽县平岗镇人民政府2018年冬季清雪服务采购项目
竞争性谈判招标公告
竞争性谈判编号:HXCT-2018-LYFW1205
一、采购条件
华夏城投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东辽县平岗镇人民政府委托,对东辽县平岗镇人民政府2018年冬季清雪服务采购项目进行招标代理,该项目已由东辽县政府采购管理工作办公室采购任务通知书编号X[20181127]-0284号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现对该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选定供应商。
二、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东辽县平岗镇人民政府2018年冬季清雪服务采购项目
2.2服务范围:东辽县平岗镇
2.3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2.4服务期限:2018年冬季至2019年4月末
2.5服务要求:水泥路面清洁度80%、沥青路面清洁度达到90%,小雪停雪一天、中雪两天、大雪三天清雪完毕并运出。应答人缴纳一定数额的履约保证金,如果不能按合同约定执行一次扣除履约保证金、因清雪不及时造成车辆事故也应付相应责任。
2.6预算金额:16.3万元
2.7付款方式:三年左右
三、合格供应商资格条件要求
3.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供应商资格条件;
3.2申请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法人及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需具备与本项目相关的清雪经营范围。在人员、资金、设备、专业技术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3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供应商或个人投标。
3.4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竞争性谈判,整个招投标过程不得更换授权人。否则,其投标可能被否决。
3.5本次谈判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应答人缴纳一定数额的履约保证金,如果不能按合同约定执行一次扣除履约保证金、因清雪不及时造成车辆事故也应付相应责任;
四、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12月10日至2018年12月12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1:00时,下午13:3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持营业执照副本(经营范围需具备与本项目相关的清雪经营范围)、法人授权书、法人身份证、被授权人身份证(被授权人为本单位在职人员,需提供本单位的缴纳近半年社保证明或双方签订的劳务合同)、开户行许可证、车辆3台(运输车两辆、铲车一辆)证明资料(租赁合同或买卖协议)及驾驶员证件B证(以上所有证件须提供原件和复印件加盖公章二套)到辽源市政府公共资源交易中心502开标室(辽源市齐宁路655号)报名并购买谈判文件。
4.2竞争性谈判文件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4.3竞争性谈判文件如需电子版另加100元。
五、竞争性谈判的递交
5.1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年12月18日14时00分,地点为辽源市政府公共资源交易中心601开标室(辽源市齐宁路655号)。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投标申请人在提交响应文件时,应按照有关规定提供不少于3000元的谈判保证金。
5.4有效供应商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5.5当投标人的有效投标报价超出招标人设定的最高投标限价时,该谈判报价视为无效报价。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竞争性谈判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辽源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网、吉林省人民政府网站(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采购人:东辽县平岗镇人民政府
采购人组织机构代码证号:11220122013579904A
联系人:温泉
联系电话:13500879098
招标代理机构:华夏城投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辽源市龙山区和宁街103号
联系人:王经理
联系电话:0437-3719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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