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溪市沿河路东延伸路堤结合景观工程EPC总承包招标公告(江西)
贵溪市沿河路东延伸路堤结合景观工程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赣建贵招字[2018]第041号
1、招标条件
贵溪市沿河路东延伸路堤结合景观工程已经贵发改字[2018]第451号文批准建设,现针对本工程的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进行国内公开招标,资金来源为财政拨款,招标人为贵溪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公司。
2、工程概况、招标范围及建设工期
2.1工程概况:
本工程道路起点于沿河路东段断头路处,与规划一、二、三、四路平交,终点交于府北路,路线全长约1.63公里;另景观工程占地面积约328.2亩。
建设内容有道路工程、绿化工程、交叉口工程、沿线交通设施工程、给排水工程及照明工程等,本次招标的设计费及建安工程费(含材料设备购置费)概算合计约9811万元,质量要求为合格及以上。
2.2招标范围:
本工程设置一个标段招标,招标范围包括工程概况中所述相关工程范围内的设计、采购、施工、工程保修及相关服务。具体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2.2.1根据发包人要求及发包人提供的资料,完成本工程的初步设计(含概算)、施工图设计及后续技术服务;
2.2.2本工程相关材料设备的购置及保管工作;
2.2.3本工程规划红线范围内涉及的道路工程、绿化工程、交叉口工程、沿线交通设施工程、给排水工程及照明工程等施工、验收、养护及保修期内的保修;
2.2.4协助招标人办理EPC总承包各阶段的报建、审查、审批、核准、办证、备案等相关手续,并完成安全评估、试运行考核、竣工图审核、竣工验收及备案等工作。
2.3建设工期为12个月;其中设计工期不超过2个月,施工工期不超过10个月。
3、投标申请的资格要求
3.1提供年检合格且有效的营业执照(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成员均须提供);
3.2投标人须提供设计和施工资质证书(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成员均须提供):
3.2.1设计资质:同时具备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和排水工程专业)设计甲级及以上资质和风景园林工程专项设计甲级资质;
3.2.2施工资质:同时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和环保工程专业承包壹级资质(2015年新版建筑企业资质证书提供可扫描二维码的彩色复印件即可)。
3.3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联合体投标,仅施工企业提供即可);
3.4外省进赣的投标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成员分别按下列要求出示)在参与本工程投标申请及获取招标文件前,须分别以设计方身份和施工方身份各自在江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电子政务大厅办理好省外进赣企业信息公示,并以施工方身份另须办理针对本工程的省外进赣工程投标登记公示,且须分别提供上述网上相关公示的截图并加盖各自单位公章,投标人须严格执行《关于省外建设工程企业实行信息登记管理的通知》(赣建办[2017]14号);
3.5拟派参与本次投标的相关人员资格要求:
3.5.1拟派的设计负责人须提供道路专业或道路与桥梁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证书;
3.5.2拟派的施工项目经理须提供合法有效的壹级注册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不含临时)证书,以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安全B证),无在建工程(提供本单位出具的相关承诺函件);参与本工程投标的法人授权委托代理人由施工项目经理担任,投标申请时另须提供施工企业的介绍信及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3.5.3拟派的施工技术负责人须提供道路或绿化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证书;
3.5.4拟派的八大员(施工员、安全员、质量员、材料员、标准员、机械员、劳务员、资料员)须提供年检合格且有效的岗位证书,且安全员另须提供年检合格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安全C证);
3.5.5投标人(联合体投标,设计负责人由设计单位拟派、上述其他人员均由施工企业拟派)拟派参与本次投标的上述相关人员均须各自提供本人的二代身份证、合法有效的劳动聘用合同及投标人(联合体投标,设计负责人的社保由设计单位缴纳、上述其他人员的社保均由施工企业缴纳)至少在2018年7月至2018年12月期间各自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社保证明需可网上查询)。
3.6信誉要求:投标人(联合体中施工方)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和不良信用记录(如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及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投标人(联合体中施工方)须提供本企业在“信用中国”网站上显示无重大违法和不良信用记录的网页截图并加盖单位公章(查询日期为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申请结束之日止)。
3.7本工程接受联合体投标,但组成联合体投标的牵头方须为施工企业:
3.7.1不能同时具备上述设计资质和施工资质的两个独立法人企业可组成一个联合体参与投标,投标申请时须出示有效的联合体协议书原件;并联合体成员个数不得超过两个且分别为设计方和施工方(设计方提供设计资质、施工方提供施工资质);
3.7.2联合体的组成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联合体各成员不得再以单独名义或组成其他联合体参与本次投标。
3.8投标人(联合体中施工方)在2014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期间(以竣工验收备案时间为准)独立施工并完成单项合同工程造价在7800万元及以上的市政道路工程业绩;其业绩证明材料须至少提供经备案的施工合同、经备案的中标通知书和竣工验收备案表等,且业绩证明材料须清楚反映出上述业绩指标要求,否则将不予认可。
投标人所提交业绩的中标公示须在省级或市级公共资源交易网站上可查询,并提供查询路径及打印查询页。
3.9投标人(联合体中施工方)在2014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期间独立或以联合体牵头方身份承接过(含在建工程)单项合同工程造价在7800万元及以上的市政道路工程EPC总承包业绩;业绩证明材料须至少提供经备案的总承包合同和经备案的中标通知书等,且业绩证明材料须清楚反映出上述业绩指标要求,否则将不予认可。
投标人所提交业绩的中标公示须在省级或市级公共资源交易网站上可查询,并提供查询路径及打印查询页。
注:上述两项独立施工(3.8项)和EPC总承包(3.9项)业绩不能为同一业绩。
3.10投标人(联合体中施工方)提供在2014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期间(以发证时间为准)以承建方身份完成的市政类工程获得一项省级及以上优良工程奖证书;获奖信息须在网上可查询,并提供查询路径及打印查询页。
3.11投标人(联合体中施工方)的法人如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企业(如有母子关系的不同企业),不能同时参加本工程投标。
若母公司参与本工程投标,则其所有子公司不得参与本工程投标;若子公司参与本工程投标,则其母公司和其他的子公司不得参与本工程投标,且该子公司在投标申请时须提供一份由母公司出具的唯一指定授权投标函并需加盖其母公司的单位公章,函件中须注明该子公司已取得其母公司唯一指定授权参加本工程投标的资格,否则招标人有权拒绝投标人的投标申请。
4、投标申请及资料获取
凡有意参与本次投标的各投标人,请于2019年1月2日至2019年1月8日的每天上午10:00--12:00和下午14:30--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前往贵溪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贵溪市区沿河东路翰林雅苑东侧商业楼三楼)报名室递交投标申请。
各投标人在递交投标申请时须携带下列证书或材料的原件以便招标人进行现场查验:
①企业介绍信、法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人的劳务合同及二代身份证;
②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及安全生产许可证;
③省外进赣企业信息公示和省外进赣工程投标登记公示的截图并加盖各自单位公章;
④按本招标公告“3.5拟派参与本次投标的相关人员资格要求”中所须提供的相关人员证书或材料;
⑤在“信用中国”网站上显示无重大违法和不良信用记录的网页截图并加盖单位公章;
⑥投标人若组成联合体投标须提供加盖各自单位公章和法人章的《联合体协议书》;
⑦按本招标公告第3.8项和第3.9项业绩要求中所须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
⑧按本招标公告第3.10项荣誉要求中所须提供的获奖证书及相关材料;
⑨按本招标公告第3.11项相关要求中所须提供的唯一指定授权投标函;
查验合格后退回相关原件,各投标人另须递交两套清晰完整并装订成册的上述投标申请材料的彩色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的各自单位公章以备招标人留存;
招标文件将于2019年1月9日由招标代理机构以电子版形式发送给已通过投标申请的潜在投标人,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
5、递交投标文件的时间和地点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19年1月29日9时30分整。
投标人须于2019年1月29日9时30分之前携带投标文件前往贵溪市沿河路翰林雅苑旁贵溪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开标室,由拟派的授权委托人进行递交并参加开标会。
6、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将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jxsggzy.cn/web/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华夏城投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联系人:刘先生 联系电话:18907092150
招标人:贵溪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公司
联系人:连先生 联系电话:18907012935
联合体协议书.ra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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