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工程建设领域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挂证”等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的通知
陕建发〔2019〕1008号
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交通运输部办公厅、水利部办公厅、铁路局综合司、民航局综合司《关于开展工程建设领域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挂证”等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的通知》(建办市〔2018〕57号)要求,结合我省实际情况,现将开展工程建设领域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挂证”等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住建、交通、水利、通信等各级主管部门要对本级和所属单位工作人员(人事关系或劳动关系在本单位)将(专业)资格(注册)证书注册在其他企事业单位的现象同步进行排查,发现问题立即整改,坚决杜绝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违规“挂证”行为。
三、依法从严查处,构建市场信用体系。各地各部门要遵循“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原则,“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对核实确认的“挂证”当事人、当事企业、违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要依法依规严肃处理,并将当事人、当事企业列入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不良行为记入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推送至信用中国(陕西)网站,向社会公开。对违规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要依法从严查处,限期责令整改,情节严重的,依法从严给予行政处罚,直至吊销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将行政处罚的情况,推送至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或者信用中国(陕西)向社会公开。涉及注册建筑师的具体工作,由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指导省注册建筑师管理委员会,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建筑师条例》、住建部建办市〔2018〕57号文件和本通知执行。
各地住房城乡建设部门牵头,加强与交通、水利等部门沟通协调,2019年3月起,认真填写《工程建设领域专业技术人员“挂证”等违法违规情况处理汇总表》(附件),于每月2日前将本地区上月查处情况报送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同时,汇总本地区自查自纠、全面排查情况,形成书面报告分别于2019年2月1日、7月10日前报省住房城乡建设厅,抄送省交通、水利等部门。
省住建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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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编:710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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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箱:lyf@shxca.gov.cn
邮编:710065
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陕西省交通运输厅
陕西省水利厅
陕西省通信管理局
2019年1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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