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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始县龙苑社区棚户区改造建设工程(三期)招标公告(湖北)

时间:2019-01-17  来源:华夏城投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点击:
1 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建始县龙苑社区棚户区改造建设工程(三期)已由建始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建发改审批【2018】336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招 ...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建始县龙苑社区棚户区改造建设工程(三期)已由建始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建发改审批【2018】336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招标人)为建始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招标代理机构为华夏城投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投标人参与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概况:建始县龙苑社区棚户区改造建设工程(三期)是由道路、交通、雨水、给水、照明、弱电、绿化部分组成。起点接建始大道延伸段现施工止点,终点至盛竹河岸边(拟建G209快速路桥头接线),设计全长约300.917m。

2.2工程预算金额:人民币柒佰零陆万肆仟贰佰贰拾柒元伍角玖分(¥7064227.59元);

2.3招标范围:本项目施工设计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全部工程内容;

2.4建设地点:建始县业州镇;

2.5计划工期:12个月。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条件:投标人须具备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具备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2财务要求:投标人近3年(2015年至2017年)财务状况良好且近三年平均利润大于0元;投标人用于投标项目(标段)的流动资金不应少于 0 万元。

3.3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五年完成过1 项市政道路项目施工的业绩。

3.4信誉要求:

3.4.1没有被责令停业;没有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本招标项目所在地县级及以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或其他行政主管部门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或禁止进入该区域建设市场且处于有效期内,或者被县级及以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暂扣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处于处罚期内);财产没有被接管或冻结;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

3.4.2自2018年8月1日起,检察院停止了《检察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的查询和开具工作,各潜在投标人须出具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的无行贿犯罪行为承诺函,并加盖公章。

3.4.3没有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提供有效的网页截图)。

3.5项目管理机构

3.5.1项目经理: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5.2项目技术负责人:具备建筑工程相关专业/市政工程相关专业中级职称或建筑工程/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5年以上主管施工技术经验(提供相关证明)。

3.5.3其他管理人员:施工员、质检员、安全员必须具有相应资格和专业水平(取得了相应资格证书),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还须取得省级及以上行政主管部门考核并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

3.5.4项目管理机构主要人员不得相互兼职。

3.6根据恩施州人社发【2016】23号 、恩施州人社函【2017】35号文件的相关规定,投标人自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无“因拖欠劳动者工资而受到行政处理处罚且在处理处罚有效期内的,或“因拖欠劳动者工资经人民法院判决且未执行完毕的或未自觉履行完毕的情形”(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作出承诺,否则投标人的投标将被拒绝)。

3.7根据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关于推动全省建筑市场统一开放的通知》  (鄂建文〔2015〕83号)的规定,“省内外建筑企业在各市州区域流动,统一实行一体化平台登记管理”。投标人应当在“湖北省建筑市场监督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工作平台”进行企业基本信息和人员信息登记,投标文件“项目管理机构主要人员表” 中的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施工管理、质量管理、安全管理人员的姓名和岗位信息与“建筑业企业在鄂投标信息登记表” 中的信息不一致的,不予认可。(提供有效的网页截图));

3.8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3.9拟任本合同工程施工的项目部人员必须有劳动聘用合同及近三个月的社会保险证明,且社会保险缴费单位应是投标单位。(需提供经社保部门核定盖章的人员明细表)

3.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以上要求的所有证件均上传加盖投标单位公章的彩色扫描件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应当在恩施州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州电子交易平台”)进行网员注册,并领取CA数字证书。具体操作参见《恩施州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办事指南—电子交易平台网上注册指南》(网址:http://ggzy.enshi.gov.cn)。

4.2完成网员注册后,请于 2019 年 1月16日至 2019 年 1月 23 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州电子交易平台”(网址:http://ggzy.enshi.gov.cn,下同),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未按规定从“州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4.3投标保证金应当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9年2月14日9时00分前递交,递交时间以到达建始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专用账户为准,请投标人注意投标保证金在途时间。逾期递交或投标保证金未到帐或金额不足的,视为投标人放弃投标权利,招标人有权拒绝。
开户名称:建始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建始支行;

账    号:42001726308053005620-100870

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柒万元整(¥70000.00) ;

款项用途:建始县龙苑社区棚户区改造建设工程(三期)投标保证金

注:1、账号中的“-”必须输入;
2、投标公司网银中不能输入“-”的,请该公司到柜台办理投标保证金汇款事宜 。
3、本项目无需在建始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财务室开具投标保证金缴纳凭证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包括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和不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U盘备份)。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  2019年2月14日09 时00 分。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以下列两种方式递交投标文件:

(1)网上递交: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州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拒收。

(2)现场递交: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不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U盘备份)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后,递交至建始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开标厅(湖北省建始县业州镇建始大道建始县交通货运信息大楼二楼)。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或者加写标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北省公共资源电子交易服务平台、恩施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始县分中心交易网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建始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 址:建始县业州镇                 

邮 编:445300                       

联系人:陈先生                 

电 话:0718-3222486          

招标代理机构:华夏城投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恩施市欧逸佳苑16号楼一单元

邮 编: 445300                         

联系人:张先生    

电话:18608400088

 2019 年 1 月 1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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