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隆县环境保护局兴隆县机动车遥感监测系统建设项目招标公告(河北)
时间:2019-04-25 来源:华夏城投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点击:次
开标时间:2019年05月21日11时00分项目名称:兴隆县机动车遥感监测系统建设项目机构项目编码:HB2019044670020020项目联系人:黄东海项目联 ...
开标时间:2019年05月21日11时00分项目名称:兴隆县机动车遥感监测系统建设项目
机构项目编码:HB2019044670020020
项目联系人:黄东海
项目联系电话:18732466868
采购人:兴隆县环境保护局
采购人地址:承德市生态环境局兴隆县分局
采购人联系方式:19931490155
代理机构:华夏城投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石家庄市桥西区工农路558号安惠小区16号综合楼0101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311-83806695
预算金额:480万元
投标截至时间:2019年05月21日11时00分
获取招标文件开始时间:2019-04-25
获取招标文件结束时间:2019-05-05
获取招标文件地点:潜在投标人可于2019年4月25日至2019年5月5日17时00分前登录兴隆县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的“市场主体平台”,填写投标信息、下载招标文件。
获取招标文件方式或事项:其它
招标文件售价:0元
开标地点:兴隆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
供应商的资格要求: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对投标人的规定;2、供应商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备“遥感监测设备”生产能力; 3、具有依法缴纳税收(2019年1月至2019年3月连续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2019年1月至2019年3月内社会保险登记证或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 4、具有2018年的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2019年新成立公司需提供自成立时间至3月底财务状况报表,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根据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文,对失信被执行人招标人取消其投标资格(开标现场于信用中国网查询)。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数量:1
技术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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