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门县龙华镇高沙片区供地热水、供水、排污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勘察设计】招标公告(广东)
时间:2019-07-08 来源:华夏城投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点击:次
龙门县龙华镇高沙片区供地热水、供水、排污建设工程经发改部门先行核准(龙发改【2019】55号),已具备勘察设计招标条件,现向国内 ...
龙门县龙华镇高沙片区供地热水、供水、排污建设工程经发改部门先行核准(龙发改【2019】55号),已具备勘察设计招标条件,现向国内公开招标。
工程编号:按照《招标日程安排表》确定的工程编号。
一、招标工程简介
(一)工程名称:龙门县龙华镇高沙片区供地热水、供水、排污建设工程勘察设计
(二)建设单位:龙门县水务有限公司
(三)建设地点:龙门县龙华镇高沙片区
(四)工程规模:拟建热水管道DN100~DN250mm,管长7.02km,回水管DN40~80mm,管长6.4km,拟建地热水加压系统一套;拟建污水管DN400~500mm,管长6.82km,污水压力管DN250mm,管长1.20km;拟建污水提升泵站一座;拟建给水管DN150~300mm,管长7.72km。总投资为 7193.74 万元,其中勘察设计费319.26万元,最终以财政审核为准。
(五)招标范围及内容:本次招标范围为龙门县龙华镇高沙片区供地热水、供水、排污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包括:工程测量、工程勘察、方案设计及修改、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现场指导与监督等后续跟踪服务。最终实施情况以合同为准。
(六)质量要求:合格。即必须符合国家和地方有关法律、法规及现行工程建设标准、规范的规定,严格执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条文,遵守国家建设标准及其设计规范;设计成果符合相应阶段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要求,并满足施工及本招标文件的相关规定。
工程勘察测量必须按照国家和地方有关法律、法规、及现行有关标准、规范或规程的要求开展,勘察测量成果必须真实、准确,满足工程规划、选址、设计、岩土治理和施工的需要。
(七)勘察设计周期要求:90日历天。
(八)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二、投标资格条件
(一)已在中国境内注册,在法律上、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的独立法人,且经营范围必须满足本次招标范围;
(二)投标人为同时具备下列条件的独立法人或相应资质的联合体(如为联合体,必须以设计单位为联合体主办方;组成联合体的成员数量不得多于2家;同一单位在本项目中只能单独参与或仅能以某一联合体成员的身份参与投标):
1、具有工程勘察综合资质甲级或具有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和工程测量)乙级及以上资质;
2、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同时具备排水工程乙级、给水工程丙级、热力工程丙级)及以上资质。
(三)拟派勘察负责人具备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资格,设计项目负责人具备市政类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或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执业资格。
(四)投标人应在惠州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平台办理并通过信用信息录入,拟派驻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惠州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平台录入的人员。
三、报名方式及报名时间
本工程采用网上报名的方式,具体的操作流程见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zyjy.huizhou.gov.cn/)发布的《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工程交易平台操作指南》。具备上述报名条件的投标人可在《招标日程安排表》确定的报名开始时间起至报名结束时间内按以上操作规程进行本工程的投标报名。电子交易全程适用《惠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惠州市公共资源相关电子交易规则的通知》(惠府〔2014〕167号)。
四、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6.38万元(按本工程总造价的2%确定,最高不超过10万元)。投标保证金缴交证明复印件装订在投标文件中,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投标保证金由联合体主办方缴纳。
(一)采用转账、汇款形式的(由招标人委托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代为收取):
1、投标人在建设工程交易平台打印缴纳投标保证金通知书,并应按照《招标日程安排表》确定的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前将投标保证金从投标人注册地的基本账户转账到投标保证金缴纳通知书中指定的子账号。非投标人或非投标人基本账户缴纳的投标保证金无效。
2、严禁投标人采用EFT系统(广东金融结算系统)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如果采用此方式导致网上报名系统无法识别投标保证金缴纳信息,视为未按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由此造成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责任。
3、投标保证金将在确定中标候选人并按规定公示结束后三个工作日内通过网上银行退还至原汇款账号(含银行同期存款利息并扣除转账手续费)。
(二)采用银行保函、保证保险形式的:
1、采用上述形式递交投标保证金的,该证明文件原件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单独递交给招标代理,其复印件装订在投标文件中。且投标人应按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工程招投标交易平台要求上传投标保证金证明文件扫描件(采用电子保函、电子保证保险的,应当采用电子数据形式上传),否则投标无效。
2、未中标的投标人上述投标保证金证明文件原件将在按规定中标结果公告发布后三个工作日内由招标人退还给未中标的投标人,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证明文件在签订合同后三个工作日内由招标人退还给中标人。若投标人未领回上述投标保证金证明文件的,则银行保函(或保证保险)在保障期限到期后自动失效。
3、采用保险形式的,保费应从投标人注册地的基本账户转出。
4、采用上述形式递交投标保证金的,该证明文件有效期必须等于或大于本项目投标有效期,否则为无效。若投标有效期延长的,投标保证金证明文件有效期相应延长,且延长后的有效期应满足前述要求。
五、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
通过网上报名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招标日程安排表》确定的获取(发售)招标文件开始时间至获取(发售)招标文件结束时间期间内从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工程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等资料,招标文件每份1000元(该招标文件费用应于现场递交报名资料时向招标代理机构缴交),售后不退。
六、网上答疑时间、网上递交投标文件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一)通过网上报名的潜在投标人存在疑问的,应按照《招标日程安排表》确定的投标人提出问题截止时间前进行网上询疑。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应在《招标日程安排表》中招标人网上澄清截止时间对投标人提出疑问予以网上发布答疑。
(二)网上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投标人应在《招标日程安排表》确定的网上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通过建设工程交易平台提交投标文件。
(三)现场递交报名资料审查时间和地点:投标人应在《招标日程安排表》规定的现场递交申请文件开始时间起至现场递交申请文件结束时间内,将下述要求的报名资料递交到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龙门分中心,然后进行报名资料审查:
1、投标报名回执表(从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工程交易平台打印,格式不得更改);
2、营业执照副本;
3、资质证书副本;
4、勘察项目负责人的执业资格证、设计项目负责人的执业资格证或职称证;
5、投标代表(投标代表必须是交易员)若是被授权人须提供法人授权委托证明书;
6、投标代表有效身份证(若是联合体投标,投标代表应为主办方交易员);
7、联合体投标的须提供联合体投标协议书;
8、投标人应在惠州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平台办理并通过信用信息录入。拟派驻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惠州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平台录入的人员(本条不需提供原件,只需提供加盖公章的信息平台系统截图)。
以上资料必须用A4纸张进行复印并装订成册,提交一式三份(正本一份、副本二份,逐页加盖公章,并在每册首页的右上角加盖正本或副本章。联合体投标的,成员的资料由各成员单独盖章,投标报名回执表必须加盖联合体所有成员公章),同时提交原件备查。(资料原件无法提供者,投标无效)
(四)现场递交纸质投标文件的时间和地点:投标人应在《招标日程安排表》规定的开标时间前30分钟内,将纸质投标文件递交到开标地点(纸质投标文件必须与网上提交的投标文件一致)。
(五)开标时间:按《招标日程安排表》确定的开标时间进行开标活动。
(六)开标地点:按《招标日程安排表》确定的开标地点开标。
(七)评标地点:按《招标日程安排表》确定的评标地点评标。
七、参照惠州市《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的补充通知》(惠市规建〔2010〕7号)文件规定,凡存在报名后不进行网上填报价、不提交投标保证金以及不递交标书的行为,将予以严肃处理并记入企业不良行为记录。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龙门县水务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0752-7889957
联系地址:惠州市龙门县环城东路92号
招标代理单位:华夏城投项目管理有限公司www.sxhx2001.com
联系人:吴先生
联系电话:0752-2636688
联系地址:惠州市惠城区鳄湖路3号金汇湖景花园综合楼1A层
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龙门分中心
电话:0752-7988079
联系地址:惠州市龙门县城东门路11号
附件: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
主办方: (设计单位) (法定代表人:)
成 员: (法定代表人:)
和 自愿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 勘察设计投标。现就联合体投标事宜订立如下协议:
1、 (设计单位) 为本联合体主办方。
2、联合体主办方合法代表本联合体各成员负责本招标项目投标文件编制和勘察设计合同谈判活动,并代表本联合体提交和接收相关的资料、信息及指示,并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负责勘察设计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组织和协调工作。
3、联合体将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各项要求,递交投标文件、履行勘察设计合同,并对外承担连带责任。
4、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内部的职责分工如下:
(1)主办方:
(2)成 员:
5、本协议书自联合体成员单位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公章之日起生效,勘察设计合同履行完毕后自动失效。
6、本协议书一式五份,本联合体成员和招标人各执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主办方全称(盖公章):成员全称(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住址: 住址:
联系人: 联系人: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传真电话: 传真电话:
签订时间: 签订地址:
注:①本协议书由委托代理人签字的,应同时附上法定代表人签字的授权委托书。
②招标人所执的一份,由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另行提供。
③本协议书须填写清楚、完善。
一、招标工程简介
(一)工程名称:龙门县龙华镇高沙片区供地热水、供水、排污建设工程勘察设计
(二)建设单位:龙门县水务有限公司
(三)建设地点:龙门县龙华镇高沙片区
(四)工程规模:拟建热水管道DN100~DN250mm,管长7.02km,回水管DN40~80mm,管长6.4km,拟建地热水加压系统一套;拟建污水管DN400~500mm,管长6.82km,污水压力管DN250mm,管长1.20km;拟建污水提升泵站一座;拟建给水管DN150~300mm,管长7.72km。总投资为 7193.74 万元,其中勘察设计费319.26万元,最终以财政审核为准。
(五)招标范围及内容:本次招标范围为龙门县龙华镇高沙片区供地热水、供水、排污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包括:工程测量、工程勘察、方案设计及修改、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现场指导与监督等后续跟踪服务。最终实施情况以合同为准。
(六)质量要求:合格。即必须符合国家和地方有关法律、法规及现行工程建设标准、规范的规定,严格执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条文,遵守国家建设标准及其设计规范;设计成果符合相应阶段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要求,并满足施工及本招标文件的相关规定。
工程勘察测量必须按照国家和地方有关法律、法规、及现行有关标准、规范或规程的要求开展,勘察测量成果必须真实、准确,满足工程规划、选址、设计、岩土治理和施工的需要。
(七)勘察设计周期要求:90日历天。
(八)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二、投标资格条件
(一)已在中国境内注册,在法律上、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的独立法人,且经营范围必须满足本次招标范围;
(二)投标人为同时具备下列条件的独立法人或相应资质的联合体(如为联合体,必须以设计单位为联合体主办方;组成联合体的成员数量不得多于2家;同一单位在本项目中只能单独参与或仅能以某一联合体成员的身份参与投标):
1、具有工程勘察综合资质甲级或具有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和工程测量)乙级及以上资质;
2、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同时具备排水工程乙级、给水工程丙级、热力工程丙级)及以上资质。
(三)拟派勘察负责人具备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资格,设计项目负责人具备市政类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或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执业资格。
(四)投标人应在惠州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平台办理并通过信用信息录入,拟派驻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惠州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平台录入的人员。
三、报名方式及报名时间
本工程采用网上报名的方式,具体的操作流程见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zyjy.huizhou.gov.cn/)发布的《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工程交易平台操作指南》。具备上述报名条件的投标人可在《招标日程安排表》确定的报名开始时间起至报名结束时间内按以上操作规程进行本工程的投标报名。电子交易全程适用《惠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惠州市公共资源相关电子交易规则的通知》(惠府〔2014〕167号)。
四、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6.38万元(按本工程总造价的2%确定,最高不超过10万元)。投标保证金缴交证明复印件装订在投标文件中,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投标保证金由联合体主办方缴纳。
(一)采用转账、汇款形式的(由招标人委托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代为收取):
1、投标人在建设工程交易平台打印缴纳投标保证金通知书,并应按照《招标日程安排表》确定的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前将投标保证金从投标人注册地的基本账户转账到投标保证金缴纳通知书中指定的子账号。非投标人或非投标人基本账户缴纳的投标保证金无效。
2、严禁投标人采用EFT系统(广东金融结算系统)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如果采用此方式导致网上报名系统无法识别投标保证金缴纳信息,视为未按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由此造成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责任。
3、投标保证金将在确定中标候选人并按规定公示结束后三个工作日内通过网上银行退还至原汇款账号(含银行同期存款利息并扣除转账手续费)。
(二)采用银行保函、保证保险形式的:
1、采用上述形式递交投标保证金的,该证明文件原件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单独递交给招标代理,其复印件装订在投标文件中。且投标人应按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工程招投标交易平台要求上传投标保证金证明文件扫描件(采用电子保函、电子保证保险的,应当采用电子数据形式上传),否则投标无效。
2、未中标的投标人上述投标保证金证明文件原件将在按规定中标结果公告发布后三个工作日内由招标人退还给未中标的投标人,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证明文件在签订合同后三个工作日内由招标人退还给中标人。若投标人未领回上述投标保证金证明文件的,则银行保函(或保证保险)在保障期限到期后自动失效。
3、采用保险形式的,保费应从投标人注册地的基本账户转出。
4、采用上述形式递交投标保证金的,该证明文件有效期必须等于或大于本项目投标有效期,否则为无效。若投标有效期延长的,投标保证金证明文件有效期相应延长,且延长后的有效期应满足前述要求。
五、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
通过网上报名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招标日程安排表》确定的获取(发售)招标文件开始时间至获取(发售)招标文件结束时间期间内从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工程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等资料,招标文件每份1000元(该招标文件费用应于现场递交报名资料时向招标代理机构缴交),售后不退。
六、网上答疑时间、网上递交投标文件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一)通过网上报名的潜在投标人存在疑问的,应按照《招标日程安排表》确定的投标人提出问题截止时间前进行网上询疑。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应在《招标日程安排表》中招标人网上澄清截止时间对投标人提出疑问予以网上发布答疑。
(二)网上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投标人应在《招标日程安排表》确定的网上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通过建设工程交易平台提交投标文件。
(三)现场递交报名资料审查时间和地点:投标人应在《招标日程安排表》规定的现场递交申请文件开始时间起至现场递交申请文件结束时间内,将下述要求的报名资料递交到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龙门分中心,然后进行报名资料审查:
1、投标报名回执表(从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工程交易平台打印,格式不得更改);
2、营业执照副本;
3、资质证书副本;
4、勘察项目负责人的执业资格证、设计项目负责人的执业资格证或职称证;
5、投标代表(投标代表必须是交易员)若是被授权人须提供法人授权委托证明书;
6、投标代表有效身份证(若是联合体投标,投标代表应为主办方交易员);
7、联合体投标的须提供联合体投标协议书;
8、投标人应在惠州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平台办理并通过信用信息录入。拟派驻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惠州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平台录入的人员(本条不需提供原件,只需提供加盖公章的信息平台系统截图)。
以上资料必须用A4纸张进行复印并装订成册,提交一式三份(正本一份、副本二份,逐页加盖公章,并在每册首页的右上角加盖正本或副本章。联合体投标的,成员的资料由各成员单独盖章,投标报名回执表必须加盖联合体所有成员公章),同时提交原件备查。(资料原件无法提供者,投标无效)
(四)现场递交纸质投标文件的时间和地点:投标人应在《招标日程安排表》规定的开标时间前30分钟内,将纸质投标文件递交到开标地点(纸质投标文件必须与网上提交的投标文件一致)。
(五)开标时间:按《招标日程安排表》确定的开标时间进行开标活动。
(六)开标地点:按《招标日程安排表》确定的开标地点开标。
(七)评标地点:按《招标日程安排表》确定的评标地点评标。
七、参照惠州市《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的补充通知》(惠市规建〔2010〕7号)文件规定,凡存在报名后不进行网上填报价、不提交投标保证金以及不递交标书的行为,将予以严肃处理并记入企业不良行为记录。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龙门县水务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0752-7889957
联系地址:惠州市龙门县环城东路92号
招标代理单位:华夏城投项目管理有限公司www.sxhx2001.com
联系人:吴先生
联系电话:0752-2636688
联系地址:惠州市惠城区鳄湖路3号金汇湖景花园综合楼1A层
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龙门分中心
电话:0752-7988079
联系地址:惠州市龙门县城东门路11号
附件: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
主办方: (设计单位) (法定代表人:)
成 员: (法定代表人:)
和 自愿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 勘察设计投标。现就联合体投标事宜订立如下协议:
1、 (设计单位) 为本联合体主办方。
2、联合体主办方合法代表本联合体各成员负责本招标项目投标文件编制和勘察设计合同谈判活动,并代表本联合体提交和接收相关的资料、信息及指示,并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负责勘察设计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组织和协调工作。
3、联合体将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各项要求,递交投标文件、履行勘察设计合同,并对外承担连带责任。
4、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内部的职责分工如下:
(1)主办方:
(2)成 员:
5、本协议书自联合体成员单位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公章之日起生效,勘察设计合同履行完毕后自动失效。
6、本协议书一式五份,本联合体成员和招标人各执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主办方全称(盖公章):成员全称(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住址: 住址:
联系人: 联系人: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传真电话: 传真电话:
签订时间: 签订地址:
注:①本协议书由委托代理人签字的,应同时附上法定代表人签字的授权委托书。
②招标人所执的一份,由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另行提供。
③本协议书须填写清楚、完善。
招标日程安排表
项目名称 | 龙门县龙华镇高沙片区供地热水、供水、排污建设工程勘察设计 | 工程编号 | 惠公易建龙门[2019]016 |
---|---|---|---|
报名开始时间 | 2019-07-08 09:00:00 | 报名结束时间 | 2019-07-12 16:30:00 |
获取(发售)招标文件开始时间 | 2019-07-08 09:00:00 | 获取(发售)招标文件结束时间 | 2019-07-12 16:30:00 |
投标人提出问题截止时间 | 2019-07-15 16:30:00 | 招标人网上澄清截止时间 | 2019-07-16 16:30:00 |
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 | 2019-07-30 16:30:00 | 投标(网上报价)截止 | 2019-07-30 16:30:00 |
现场递交报名资料开始时间 | 2019-07-31 09:00:00 | 现场递交报名资料截止时间 | 2019-07-31 09:30:00 |
现场递交投标文件开始时间 | 2019-07-31 09:30:00 | 现场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 2019-07-31 09:45:00 |
开标时间 | 2019-07-31 10:00:00 | 开标地点 | 多功能交易厅(龙门分中心) |
评标时间 | 2019-07-31 10:00:00 | 评标地点 | 1号评标室(龙门分中心) |
友情提示:
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请在投标或购买招标文件前向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人咨询投标详细要求,具体要求及项目情况以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人的解释为准。
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请在投标或购买招标文件前向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人咨询投标详细要求,具体要求及项目情况以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人的解释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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