汝阳县内埠镇人民政府汝阳县内埠镇马坡、湾寨、双泉村饮水安全项目评标结果公示(河南)
时间:2019-07-12 来源:华夏城投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点击:次
华夏城投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汝阳县内埠镇人民政府委托,就汝阳县内埠镇马坡、湾寨、双泉村饮水安全项目进行了公开招标。按规定程序 ...
华夏城投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汝阳县内埠镇人民政府委托,就汝阳县内埠镇马坡、湾寨、双泉村饮水安全项目进行了公开招标。按规定程序进行了开标、评标、定标,现就本次招标的评标结果公布如下:一、招标项目名称及编号:
1.1招标项目名称:汝阳县内埠镇马坡、湾寨、双泉村饮水安全项目
1.2招标编号:汝公交易【2019】-GC-069号;
1.3审批编号:汝政采【2019】108号;
二、招标项目简要说明:
2.1资金来源及预算金额:财政资金、预算金额约为3756210.46元。其中:一标段预算金额为1642216.22元;二标段预算金额为:2113994.24元。
2.2建设内容:一标段马坡村主要建设内容为新配套潜水泵一台及附属设备,消毒设备一套,铺设管道总长1941m,检修阀门井5座、湾寨村主要建设内容为新建1处管理房,深机井一眼,配套潜水泵一台及附属设备,无塔供水器一套,消毒设备一套,铺设管道总长8799m,检修阀门井7座;二标段双泉村主要建设内容为新建1处管理房,深机井一眼,配套潜水泵一台及附属设备,无塔供水器一套,消毒设备一套,铺设管道总长11736m,检修阀门井7座。
2.3招标范围:本项目工程量清单及图纸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2.4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质量验收备案标准;
2.5安全目标:无重伤、死亡事故;
2.6文明工地目标:市级安全文明工地;
2.7扬尘防治目标:做到“七个100%,八个必须”;
2.8工期要求:60日历天/标段;
2.9项目地点:洛阳市汝阳县境内;
2.10标段划分:二个标段。
三、招标公告发布日期:2019年06月19日
四、评标信息
4.1评标日期:2019年 07月11日;
4.2评标地点:汝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评标一室;
4.3评标委员会成员:王建立、张杰、高利胭、詹秋灵、张随占(业主代表)
五、结果信息
一标段:
第一中标候选人:中瑞祥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1641085.05元
投标质量:符合国家质量验收备案标准
投标工期:60日历天
项目经理:程皓 注册编号:川251181901526
地址:四川省德阳市绵远街一段276号102生活广场A-1-13-1号
第二中标候选人:河南大显市政公用工程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1638612.47元
投标质量:符合国家质量验收备案标准
投标工期:60日历天
项目经理:张秋玉 注册编号:豫241181834427
地址:河南省平顶山市新城区碧波路蓝湾新城1号楼东1单元4层西南户
第三中标候选人:河南亚都水利工程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1639152.48元
投标质量:符合国家质量验收备案标准
投标工期:60日历天
项目经理:何清杰 注册编号:豫241171721961
地址:西平县盆尧镇政府院内
二标段:
第一中标候选人:河南大显市政公用工程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2112688.20元
投标质量:符合国家质量验收备案标准
投标工期:60日历天
项目经理:张秋玉 注册编号:豫241181834427
地址:河南省平顶山市新城区碧波路蓝湾新城1号楼东1单元4层西南户
第二中标候选人:中瑞祥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2111045.40 元
投标质量:符合国家质量验收备案标准
投标工期:60日历天
项目经理:程皓 注册编号:川251181901526
地址:四川省德阳市绵远街一段276号102生活广场A-1-13-1号
第三中标候选人:河南省鹏升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2109761.90 元
投标质量:符合国家质量验收备案标准
投标工期:60日历天
项目经理:张治华 注册编号:豫241171725953
地址:正阳县油坊店乡油坊店村村委会院内
六、发布评标结果公示媒体:本结果公示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洛阳市)政府采购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汝阳县)》、《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七、公告日:三日
八、代理服务费收取依据及标准
本项目代理服务费依据汝阳县政府采购社会代理机构代理服务费标准收取:一标段¥8692.56 元,二标段¥10673.29元。
九、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招标人:汝阳县内埠镇人民政府
地址:河南省洛阳市汝阳县人民西路49号
联系人:刘先生
联系电话:13849953949
招标代理机构:华夏城投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洛阳市洛龙区正大国际广场西地块6号楼2601室
联系人:梁女士
电 话:15515343447
邮 箱:3193178616@qq.com
投标人对评标结果公示有异议的,可以在本结果公示发布之日起三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法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原件和复印件)一并提交质疑函原件及相关证明材料(邮寄件、传真件不予受理)。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华夏城投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19 年07月12 日
2019 年07月1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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