榆中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全县乡村配发农用垃圾收集车采购项目更正公告(甘肃兰州)
榆中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全县乡村配发农用垃圾收集车采购项目
更正公告
华夏城投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榆中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的委托,就榆中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全县乡村配发农用垃圾收集车采购项目以公开招标的形式进行采购,首次公告发布的时间为2019年11月14日,现对本项目采购公告及文件中相关内容做如下更正:
一、更正内容
1、原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第一章公开招标公告“投标人资格要求”为:
1)供应商必须是中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副本;三证合一的企业只提供营业执照);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函(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4)2018年度以来最新的经权威机构审计的完整的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不满一年的新公司不提供);
5)提供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复印件);
6)供应商须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须装订到资格证明文件里面);
7)供应商须提供清洁式三轮汽车的样品至开标现场;
8)投标供应商为经营企业的,应取得制造商投标授权委托书;
9)供应商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未被列入“信用甘肃”网站(www.gscredit.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财政性资金管理使用领域相关失信责任主体、统计领域严重失信企业及其有关人员等的方可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以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及“信用甘肃”网站(www.gscredit.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现变更为:
1)供应商必须是中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副本;三证合一的企业只提供营业执照);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函(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4)2018年度以来最新的经权威机构审计的完整的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不满一年的新公司不提供);
5)提供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复印件);
6)供应商须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须装订到资格证明文件里面);
7)供应商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未被列入“信用甘肃”网站(www.gscredit.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财政性资金管理使用领域相关失信责任主体、统计领域严重失信企业及其有关人员等的方可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以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及“信用甘肃”网站(www.gscredit.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原招标文件第六章评标办法符合性审查为:
(1) 投标文件的签署、盖章是否按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
(2)投标保证金是否按照招标文件规定交纳投标保证金
(3)报价是否未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
(4)交货时间交货时间是否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
(5)投标有效期投标有效期是否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
(6)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投标文件未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
(7)未存在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
(8)2018年度以来最新的经权威机构审计的完整的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不满一年的新公司不提供);
(9)提供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复印件);
(10)供应商须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须装订到资格证明文件里面);
(11)应商须提供清洁式三轮汽车的样品至开标现场;
现变更为:
(1)投标文件的签署、盖章是否按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
(2)投标保证金是否按照招标文件规定交纳投标保证金
(3)报价是否未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
(4)交货时间交货时间是否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
(5)投标有效期投标有效期是否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
(6)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投标文件未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
(7)未存在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
(8)2018年度以来最新的经权威机构审计的完整的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不满一年的新公司不提供);
(9)提供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复印件);
(10)供应商须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须装订到资格证明文件里面);
3、原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开标时间及开标地点为:
开标时间:2019年12月06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 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榆中分中心开标 一 室(榆中县栖云南路1号陇鑫大厦19楼) 。
现变更为:
开标时间:2019年12月 11 日 09 时 30 分(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 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榆中分中心开标 二 室(榆中县栖云南路1号陇鑫大厦19楼) 。
二、除以上内容,其他内容不变。
三、联系方式:
采 购 人:榆中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
地 址:榆中县环城西路23号
联 系 人:孙延宁
电 话: 13919898157
招标代理机构:华夏城投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兰州榆中县水电局家属院
联 系 人:张志杰
电 话:0931-5226800 13919379980
邮 箱:1293073648@qq.com
华夏城投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19年1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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