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齐哈尔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购买实验室检验试剂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黑龙江齐齐哈尔)
齐齐哈尔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购买实验室检验试剂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采购编号:HXCT2019-017
华夏城投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齐齐哈尔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的委托对齐齐哈尔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购买实验室检验试剂项目进行国内采购,请符合本次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加。
一、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1项目名称:齐齐哈尔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购买实验室检验试剂项目。
2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3标段划分:无标段划分。
4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5质量标准:合格标准。
6采购要求: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相关之规定的合格企业;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如下:
1.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供应商在国内工商部门已登记注册,需具备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经营范围必须包含医疗器械Ⅲ类体外诊断试剂6840)必须具有良好的服务能力及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
3.应在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网登记并提供截图。
4.近三年内申请人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申请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5.近三年内申请人在招投标活动中没有因为围标、串标、弄虚作假被行政主管部门和招投标监管机构处罚;
6.近三年内申请人未发生较大及以上项目安全事故;
7.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的投标登记申请;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同一标段的投标登记申请。
8.申请人应对所登记内容的合法性、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及时性、以及由此可能引发的一切后果负全责;
8.申请人或者其他相关利害关系人在本项目采购投标活动中如出现围标串标、以他人名义或弄虚作假投标的,或者捏造事实、伪造材料、以非法手段或非法途径取得证明材料进行异议和投诉、或者恶意投诉、无理缠诉等行为的,将严格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处理;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三、采购文件的获取
1凡有意参加的企业,请于2019年12月09日至2019年12月11日,每日上午9:00时至11:00时,下午14:0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由委托人携带法人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开户许可证,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网注登记截图,以上材料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式三份到华夏城投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登记。
2竞争性谈判文件售价:采购文件1000元/套,售后不退。
四、资格审查方式
本项目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主要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采购文件中的资格审查文件。
五、开标
1、开标时间及地点:详见采购文件;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采购公告在采购与招标网发布。
七、联系方式
采 购 人:齐齐哈尔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采购代理机构:华夏城投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齐齐哈尔市建华区凤凰城B座106门市
联 系 人:朱女士
联 系 电 话:0452-25627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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