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乡市凤泉区行政服务中心广场改建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河南新乡)
新乡市凤泉区行政服务中心广场改建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新乡市凤泉区行政服务中心广场改建工程已由有关部门批准,采购人为新乡市凤泉区凤泽城市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采购代理机构为华夏城投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该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加投标,并提请注意以下事项。
一、项目名称:新乡市凤泉区行政服务中心广场改建工程
二、项目编号:HX2019-12-49号
三、项目内容:新乡市凤泉区行政服务中心广场改建工程(详见磋商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四、项目情况:
1、项目预算:251038.07元
2、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自筹资金,已落实
3、采购范围:工程量清单及图纸范围内的所有内容
4、工期要求:5日历天
5、质量要求:合格
五、合格供应商应具备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1)投标人须具备国内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2)投标人资质要求:投标人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不含临时),并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7、本项目投标截止日期前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信用信息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9、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六、报名及磋商文件的购买:
1、磋商文件发售时间:2019年12月18日— 2019年12月24日(节假日除外)上午8:30-11:30 下午15:00-18:00。
2、磋商文件发售地点:新乡市金穗大道与新中大道交叉口北100米华隆国际8号楼801室。磋商文件售价:人民币200元/套(售后不退)。 注:磋商供应商到报名地点通过报名后,在报名人员处现金获取磋商文件。
3、报名要求: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一份);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及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一份)。
七、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及开标时间:2019年12月30日15:00时。
八、响应文件递交及磋商地点:新乡市金穗大道与新中大道交叉口北100米华隆国际8号楼604室。逾期提交或所提交响应文件不符合磋商文件相关规定将不被接受。
九、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磋商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新乡市政府采购网》网上发布(如有变更,将在以上网站发布,请潜在磋商供应商注意查看)。
十、本次项目联系事项:
采购人:新乡市凤泉区凤泽城市发展有限公司
地 址:新乡市凤泉区站前路70号
联系人:陈西红 联系电话:0373-3085999
采购代理机构:华夏城投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新乡市新中大道华隆国际
联 系 人:范有家 联系电话:13072694447
十一、监督部门:
新乡市凤泉区机关事务管理局:0373-3918188
2019年12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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