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原区梧桐大道强电埋管工程简易程序招标公告(江西吉安)
青原区梧桐大道强电埋管工程简易程序招标公告
青原区梧桐大道强电埋管工程工程已具备招标条件,由吉安市青原区城市投资开发有限公司集体会议决定,现就该项目进行简易程序招标发布招标公告如下:
一、招标单位:吉安市青原区城市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二、工程名称: 青原区梧桐大道强电埋管工程
三、工程地点: 青原区河东街道梧桐大道(青原山大道与恋冬路之间)
四、工程概况:青原区河东街道梧桐大道强电管道工程,埋管长度约1500米。主要包括完善片区内强电管道布局,完善城市服务功能等。
五、资金来源:自筹
六、标段划分: 一个标段
七、工程总造价:2883258.70元
八、招标范围:施工图范围内的强电埋管工程(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九、质量要求:合格
十、工期:90日历天。
十一、报名资格要求:
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市政公用工程叁级及以上资质。
2.拟派出的注册建造师的专业及级别要求:具有贰级及以上市政公用工程注册建造师证书(含临时建造师);
3.资格审查资料:企业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原件、招标公告响应承诺书、拟派建造师的建造师证原件及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原件,委托人必须同时携带本人第二代身份证原件。“四大员(安全员、施工员、质量员、材料员)”有效岗位证书原件(施工员、质量员专业必须为市政工程专业,安全员须提供C类安全生产考核证)。
十二、报名及开标时间、地点、评标办法:
1.时间:2020年4月16日15时30分。
2.地点:吉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十一楼
3.评标办法及开标会程序:
(1)现场接受投标单位报名。
(2)由建设单位现场随机抽取让利系数(0.92,0.925,0.93,0.935, 0.94,0.945, 0.95,0.955, 0.96 ),抽取的让利系数乘以招标控制价为要约价(即中标价)。(备注:暂定价部分不参与下浮)
(3)招标人以各投标单位领取的座位号为该投标人编号,现场采用摇号机摇号。招标人随机抽取一家投标单位为中标候选人。再由招标人代表、招标代理现场查验中标候选人的相关证件证书,如查验不合格,再从未其他投标人中随机抽取投标人替补。
(4)现场宣布预中标单位。
(5)未中标单位退场。
十三、各投标企业必须按照吉市管办字〔2016〕1号《关于规范公职人员参与我市工程建设项目投标活动的暂行规定》执行。本规定中规定的公职人员禁止持注册建造师证等身份参与工程建设项目的投标活动,否则,投标单位不得中标。违反本规定参与投标的注册建造师,一经查实,监管部门可根据《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53号),提交注册机关撤销其注册证书,情节严重造成不良后果的,移交纪检监察部门依法处理。如招标文件未明确的均按吉市管办字〔2016〕1号规定执行。
十四、随机抽取结果经网上公示2日后,招标人向预中标单位发出中标通知书。
十五、中标人应承担合同履行期间因市场行情波动影响合同价款的风险,招标人对中标后的材料单价不作任何调整。
十六、履约担保的金额:履约保证金为中标价的10%,合同履约保证金在工程验收合格后28天返还,不计利息。
十七、工期延误赔偿费:赔偿金额为合同金额的万分之二/日历天;赔偿费限额为合同价格的2%;
十八、工程款的支付办法: 按工程形象进度支付工程款,完成工程量的50%后,承包人提交已完合同工程量报告,经发包人核定后,付至合同价款的20%;完成施工图纸范围内所有工程量并经验收合格后付至工程价款的70%;工程竣工验收、结算并经审计后付至工程结算价款的97%;留3%作为质量保修金,每年返还工程结算价的1.5%,二年付清(质量保修金不计息)。
十九、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的形式:银行转账;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人民币伍万陆仟元整(56000.00元);
保证金交纳时间和形式: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账(投标截止时间有变动时,到账时间顺延)。采用银行转账方式的,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到账时间须在本招标公告规定的到账时间之前;未按上述约定形式递交投标保证金的,招标人应当拒收,按投标人自动放弃投标处理。以转账方式的投标保证金需备注【青原区梧桐大道强电埋管工程】(若受字数限制可酌情调整,但不得省略工程名称)字样。
汇出账户要求:从投标人基本账户汇入以下帐户:
开户银行:投标人自行从系统中选择。
账户名:吉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号:投标人自行在系统中生成(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
友情提示:
1、银行在法定节假日不办理公对公账户转账业务,请提前办理。
2、不接收现金缴款单,不接受从分公司、办事处、个人账户汇出的保证金。
3、投标保证金到帐截止时间为开标前,具体到账时间以吉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银行查实的到账时间为准。
4、未按规定交纳保证金(包括交纳金额不足,交纳形式或交纳时间不符),视为无效文件。具体到账时间以吉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银行查实的到账时间为准。
二十、中标后承包人的建造师及施工现场“四大员”(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材料员)进行押证上岗。
二十一、为保证本项目的顺利实施,根据建设部、市规划建设局关于项目负责人和主要施工管理人员到位到岗的相关规定,本工程招标人要求拟派建造师和“四大员”(“四大员”指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材料员)不得有在建工程,不得出现一人多岗现象,以上人员若出现上述现象,按照“赣建字【2016】6号《关于我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中有关问题处理意见的通知》”的规定执行。
二十二、建设单位委派专人或监理人员在施工现场对施工单位进行日常考勤,要求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每月不得少于22天在施工现场,其余四大员每月不得少于25天在施工现场。建设单位严格执行考勤制度,施工期间按月对考勤数据进行汇总统计,每发现项目负责人不在施工现场,按每次罚款1000元;每发现其余;四大员不在施工现场,按每人次罚款500元,以上罚款在合同价款结算中予以扣除。
二十三、严格控制项目设计变更和新增工程量。合同签订后,施工(采购、服务)单位应依法履行合同,并按施工图完成相关任务,项目决算价不得高于中标价(合同价)。
二十四、在疫情防控期间,为更好的保障本项目开评标的顺利进行,各投标人按照江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下发的《关于加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开标评标中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赣建招【2020】2号)、吉安市《关于疫情防控期间精简工程项目开标评标流程的通知》(吉市管办字【2020】1号)和《吉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疫情防控期间开展公共资源交易活动防控工作方案》文件的要求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特就相关情况如下:
①因目前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为减少人员长时间聚集且有序地开展公共资源交易活动,参与本项目的各投标委托代理人务必提前到达吉安市市民服务中心东门,在吉安市行政服务中心东门入口由各投标委托代理人持手机用微信扫描《疫情期间行程查询码》,查询成功后方可凭身份证、开标人员健康信息登记表以及疫情期间行程查询成功记录进入东门大厅,进行体温检测并提交《开标人员健康信息登记表》,投标人签到时间以《开评标人员健康登记表》提交至工作人员手中时间为准,签到截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工作人员按《开评标人员健康登记表》递交顺序发放进入到开标厅的座位号。进入电梯前,来自省内的投标人将“赣通码”(用手机进入支付宝-赣服通申领,为节约时间,投标人的委托代理人可以提前申领,查验时直接展示即可),来自省外的投标人将省际之间互认的“健康码”给工作人员查看后方可乘坐电梯前往开标厅。
②来自境外、湖北省武汉市等疫情高风险地区的人员和密切接触者,请自行隔离十四天,确保无症状后方可参与交易活动;近期确诊病例和疑似病例及其密切接触者,请继续落实相对隔离措施,不得参与交易活动,防止潜在风险。
③开标现场各投标人应当佩戴口罩且只派1名人员到场,进入开标现场后人员应自觉保持合理间隔距离。
④简化开标现场流程。招标人在抽取中标投标企业前,不对投标人提交的纸质证书证件和银行出具的投标保证金保函进行查验,待确定中标投标企业后,未中标企业应在第一时间离场。投标人提供的相关资料为虚假材料的,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⑤因疫情防控期间开标厅座位应适当隔开,座位号300之前的投标人到十一楼开标厅参加开标,座位号300之后的投标人应保持电话畅通,通过面对面建群了解中标情况,中标企业在工作人员的引导下从东门进入开标大厅,没有中标的企业在工作人员的引导下离开开标现场。
⑥投标人代表在开标厅内仅限食用饼干、面包、牛奶等干粮类食品,食用后垃圾请丢至十一楼的垃圾桶内,不得食用盒饭、方便面等易影响场内环境卫生的食品。
其他未尽事宜,按(吉安市《关于疫情防控期间精简工程项目开标评标流程的通知》(吉市管办字【2020】1号)、《关于加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开标评标中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赣建招【2020】2号文件执行。
二十五:参加投标的施工企业必须响应本招标公告的所有内容。
本工程简易程序招标公告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吉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吉安市招标投标监督网,本工程施工图前往吉安市招标投标监督网网上下载。
招标单位:吉安市青原区城市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0796-8202185
招标代理机构:华夏城投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戴女士 联系电话:0796-8200506
2020年4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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