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科尔沁左翼后旗人民检察院机关后勤保障综合服务(2020年度)采购项目招标公告的更正公告(内蒙古通辽)
关于科尔沁左翼后旗人民检察院机关后勤保障综合服务(2020年度)采购项目招标公告的更正公告
2020年04月01日华夏城投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科尔沁左翼后旗人民检察院委托在内蒙古自治区政府采购网、通辽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同时发布了科尔沁左翼后旗人民检察院机关后勤保障综合服务(2020年度)采购项目(项目批准/备案文号:后采办2020-9号)的招标(采购)公告,现在对公告部分内容作如下更正:
原公告中,
三、采购文件获取的时间、地点、方式
(3)投标人应按采购文件的要求从本单位基本账户中采用网银转账、电汇、银行柜面转账(不接受现金)的方式缴纳本项目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壹万贰仟圆整(¥1,200.00元)。投标保证金应在采购文件规定的截止时间前由供应商的基本账户缴纳到采购文件指定的账户。
更正为:
三、采购文件获取的时间、地点、方式
(3)投标人应按采购文件的要求从本单位基本账户中采用网银转账、电汇、银行柜面转账(不接受现金)的方式缴纳本项目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壹万贰仟圆整(¥12,000.00元)。投标保证金应在采购文件规定的截止时间前由供应商的基本账户缴纳到采购文件指定的账户。
其他内容不变。特此公告。
华夏城投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0年04月0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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