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城市强制隔离治疗中心视频监控系统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陕西韩城)
一、采购项目名称:韩城市强制隔离治疗中心视频监控系统采购项目
二、采购项目编号:HXCT-2020-018号
三、采购人名称: 韩城市公安局(本级)
地址:韩城市太史大街
联系人:程先生
电话:0913-5296883
四、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华夏城投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韩城市西峙路与普照路十字德兴商务608室
联系人:王女士
电话:0913-5207458
传真:/
五、采购内容和需求: 韩城市强制隔离治疗中心视频监控系统采购项目1批
项目概况: 本项目主要采购一批视频监控、网络、门禁控制、呼叫对讲、电子围栏等系统,以及机房装修等施工内容,具体参数详见磋商文件。
项目用途: 项目自用
采购预算: 1595000.00元
六、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1)基本资格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特定资格条件:1、供应商应是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须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证明资料,自然人须提供身份证明。 2、投标人参与本项目投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 3、供应商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等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 4、法定代表人委托授权书: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附在资格证明文件中)并出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他人参加投标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委托授权书并出示被授权代表的身份证原件,非法人单位的负责人均参照执行;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1、《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 2、财政部国家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4、财政部、工业信息化部《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 5、《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八、磋商文件 发售时间、地点
1、发售时间:2020-04-26 09:00:00至2020-04-30 17:00: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2、发售地点:韩城市西峙路与普照路十字德兴商务608室
3、文件售价:
每套500.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注:①供应商在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时,需向采购代理机构提供单位介绍信、法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谢绝邮购; ②请投标单位按照陕西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投标单位注册登记有关事项的通知中的要求,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shaanxi.gov.cn/)注册登记加入陕西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 ③根据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工作的通知》要求,各投标单位只可委托一名代表到场报名,到场人员需出示健康码、自备口罩等防护工具,做好个人防护。
九、磋商文件 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和地点
1、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0-05-08 14:30:00
2、投标地点:韩城市西峙路与普照路十字德兴商务七楼会议室
3、开标时间:2020-05-08 14:30:00
4、开标地点:韩城市西峙路与普照路十字德兴商务七楼会议室
十、其他应说明的事项
1、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913-5207458
2、开户名称:华夏城投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韩城分公司
3、开户银行:西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韩城市支行
4、账 号:363011520000000914
十一、本竞争性磋商公告期限为自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华夏城投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0-0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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