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州市临淇卫生院血液透析科血液透析用制水设备(含管道热力消毒系统)采购项目 招标公告
时间:2020-09-16 来源:华夏城投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点击:次
林州市临淇卫生院血液透析科血液透析用制水设备(含管道热力消毒系统)采购项目 招标公告华夏城投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林州市临淇卫生院的委 ...
林州市临淇卫生院血液透析科血液透析用制水设备(含管道热力消毒系统)采购项目 招标公告
华夏城投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林州市临淇卫生院的委托,就下列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欢迎符合资格要求的投标人参加。
- 项目名称:林州市临淇卫生院血液透析科血液透析用制水设备(含管道热力消毒系统)采购项目
三、资金到位或资金来源落实情况:项目已批复;自筹资金,资金已到位。
四、招标内容:
标段 | 设备名称 | 采购预算 | 质量层次 | 采购数量 |
1 | 血液透析用制水设备(含管道热力消毒系统) | 298000元 | 国产 | 1套 |
五、采购用途:自用
六、项目性质:货物
★七、投标人资格要求:
参加本项目竞标的投标人必须满足投标资格要求中的所有条款,并按照相关规定递交资格证明文件。
7.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经营范围应包含:医疗器械的生产(制造商)或销售(代理商);
7.2投标设备在国内销售无不良记录、未发生过重大质量问题或安全事故;
7.3投标人必须是所投产品的制造商或授权代理商;
7.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合同项下的医疗设备采购活动。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本采购项目;
7.5投标设备必须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专业标准等相关标准,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50号修订后的《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相关规定;
7.6生产企业(制造商)须具有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代理商(销售商)须具有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二类备案凭证;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均须在有效期内。
7.7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并能承担采购项目供货能力和服务;
7.8提供近一年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并提供审计报告(企业成立不满一年的,须出具当年的验资报告);
7.9投标人必须满足各包对投标资格的其他要求;
7.10投标人必须实质响应招标文件提出的关键技术参数等要求;
7.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八、招标文件的获取:
8.1凡符合资格的投标人,请于2020年9月17日至2020年9月23日(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00至11:00,下午15:00至17:00(北京时间),持以下证件到华夏城投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林州市龙山路西段)报名购买招标文件。
8.2报名时须携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的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二类备案凭证;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的其他内容;以上涉及人员需提供身份证原件;以上资料验原件留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
5.3竞争性谈判文件300元/份,售后不退。
九、投标文件的递交
9.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为:2020年10月10日上午9:00时(北京时间)。
5.2开标地点:华夏城投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林州市龙山路西段)
5.3逾期送达、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照招标文件密封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十、招标公告发布地址: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网站上发布。
十一、联系方式
1、采购人:林州市临淇卫生院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2410581417476071W
地址:林州市临淇镇
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方式:13137219357
- 采购代理机构:华夏城投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林州市龙山路西段
联系人:路先生
联系方式:133466414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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