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远县中行镇村级污水处理基础设施建设工程 投标邀请书
时间:2021-08-11 来源:华夏城投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点击:次
平远县中行镇村级污水处理基础设施建设工程投标邀请书广东富昌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广东鑫诺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广东德海建设集团有限公司:1、招 ...
平远县中行镇村级污水处理基础设施建设工程
投标邀请书
广东富昌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投标邀请书
广东鑫诺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广东德海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平远县中行镇村级污水处理基础设施建设工程,已由平远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平发改审字【2021】101号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平远县中行镇人民政府,招标人为平远县中行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专项资金。项目采用邀请招标方式选取该项目的施工单位,现邀请你单位参加该项目的施工投标。
2、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2.1 工程规模及内容:1.格栅池+水解酸化池3套;2.集水井/混凝土闸槽井4套;3.氧化塘1座;4.潜流人工湿地2座;5.网管4套(主管铺设长度约1543米,接户管长度约7700米);6.提升井(1100*1100)1座。
2.2 招标范围:(按设计文件及工程量清单内容)
2.3概算总投资:3669000.00元
2.4 工程地点:平远县中行镇官坑村、快湖村、儒地村及中行村。
2.5 建设工期:60个日历天
2.6 承包方式:按实结算。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是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 / 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的独立法人企业,其中投标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本单位人员)须具备市政工程专业小型项目负责人条件或市政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省外的注册建造师须具备市政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根据广东省建设厅《关于建造师注册执业有关问题的复函》(粤建复函[2011]81号)的意见,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注册证书仅限所在行政区域内有效,不得跨省执业,省外企业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一级注册建造师),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投标人已按照《梅州市建筑市场诚信管理办法(修订)》的要求和梅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诚信信息登记有关问题的通知》(梅市建函〔2016〕365 号)的要求在梅州市住建局建筑市场诚信管理平台自行申办企业信息登记手续并已在该平台公开发布。
根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取消省外建筑企业和人员进粤信息备案有关工作的通知》粤建市〔2015〕52号的要求,省外企业已按要求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录入相关信息,并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3.2信誉要求:自2021年1月1日至本项目开标时间止(以处罚或通报日期为准),企业和项目负责人在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 “广东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梅州市建筑市场诚信管理平台”上未有被限制参与投标的信息。
3.3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4各投标人均可就本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 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群体工程)。
4、招标文件的获取
请于2021年8月11日9时至8月15日17时到梅州市梅江区客都大道中合财富广场3号楼3楼(华夏城投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领取招标文件及资料,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和开标
投标文件递交时间为2021年8月16日15:30时 至 2021年8月16日16:00时提交到梅州市梅江区客都大道中合财富广场3号楼3楼开标室(华夏城投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同时在华夏城投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举行开标评标会,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应准时参加。
6、确认
贵单位收到本投标邀请书后,请按规定的格式向招标代理机构予以确认。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平远县中行镇人民政府 (盖章)
办公地点:梅州市梅江区富奇路151号
联 系 人:姚先生 联系电话: 15807539680
招标代理机构:华夏城投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盖章)
办公地址:梅州市梅江区客都大道中合财富广场3号楼3楼(华夏城投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 曾工 联系电话: 0753-2220939
日期:2021年8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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