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州全市法院跨网开庭服务安全光闸系统租赁招标公告
时间:2025-11-14 来源:华夏城投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点击:次
项目概况梅州全市法院跨网开庭服务安全光闸系统租赁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梅州市梅江区客都大道中合财富广场3号楼3楼(华夏城投项目管理 ...
项目概况
梅州全市法院跨网开庭服务安全光闸系统租赁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梅州市梅江区客都大道中合财富广场3号楼3楼(华夏城投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梅州办事处)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12月05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XFGF251155
项目名称:梅州全市法院跨网开庭服务安全光闸系统租赁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元):509,750.00
采购需求:
|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 (元) |
最高限价 (元) |
| 1-1 | 其他租赁服务 | 梅州全市法院跨网开庭服务安全光闸系统租赁 | 1(项) | 详见采购文件 | 509,750.00 | 509,750.00 |
合同履行期限:三年,自系统及设备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供应商应于合同签订后50个日历天内完成系统及设备的交付、调试。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投标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参与投标的,须提供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出具的授权书及总公司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在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授权后,可使用其总公司的财务状况、人员信息、公司资质等信息)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资格承诺函》。(按投标文件供应商资格承诺函格式一提供原件)
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资格承诺函》。(按投标文件供应商资格承诺函格式一提供原件)
4)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承诺函原件(格式自拟)。(按投标文件供应商资格承诺函格式二提供原件)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资格承诺函》。(按投标文件供应商资格承诺函格式一提供原件) 【注: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 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资格审查人员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按投标文件供应商资格承诺函格式三提供原件)。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按投标文件供应商资格承诺函格式四提供原件)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5年11月15日至2025年11月21日,每天上午09:00:00至12:00:00,下午14:30:00至17:30: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梅州市梅江区客都大道中合财富广场3号楼3楼(华夏城投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梅州办事处)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30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5年12月05日15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 14:30 开始受理投标文件)
地点:梅州市梅江区客都大道中合财富广场3号楼3楼(华夏城投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梅州办事处)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开标地点:梅州市梅江区客都大道中合财富广场3号楼3楼(华夏城投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梅州办事处)
1.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2.获取招标文件时应提供的资料(须加盖供应商公章):招标文件发售登记表(详见附件)。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广东省梅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地址:广东省梅州市梅江区彬芳大道南64号
联系方式:0753-232531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华夏城投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梅州市梅江区客都大道中合财富广场3号楼3楼(华夏城投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梅州办事处)
联系方式:0753-216696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曾小姐
电话:0753-2166962
附件:招标文件发售登记表
https://www.sxhx2001.com/uploadfile/2025/1114/20251114054218565.doc
华夏城投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5年1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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