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州市蕉岭县蕉城镇卫生院社区示范性医养结合服务中心改建项目(医用家具) 公开招标公告
时间:2025-11-27 来源:华夏城投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点击:次
项目概况梅州市蕉岭县蕉城镇卫生院社区示范性医养结合服务中心改建项目(医用家具)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梅州市梅江区客都大道中合财富 ...
项目概况
梅州市蕉岭县蕉城镇卫生院社区示范性医养结合服务中心改建项目(医用家具)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梅州市梅江区客都大道中合财富广场3号楼3楼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12月18日 15 时 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XHGF251159
项目名称:梅州市蕉岭县蕉城镇卫生院社区示范性医养结合服务中心改建项目(医用家具)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元):604,406.00
采购需求:
1、标的名称:医用家具
2、标的数量:1批
3、简要技术需求:
3.1项目类型:货物类
3.2项目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3参照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转发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粤财采购〔2019〕1号)、《转发省财政厅等4部门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梅市财采管〔2019〕1号)。
3.4供应商应对项目内所有的内容进行报价,不允许只对其中部分内容进行报价。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30个日历日内完成供货、安装。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资格承诺函》;(按投标文件供应商资格承诺函格式一提供)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资格承诺函》;(按投标文件供应商资格承诺函格式一提供)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承诺函原件;(格式自拟)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资格承诺函》;(按投标文件供应商资格承诺函格式一提供)【注: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 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信用记录: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资格审查人员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供应商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按投标文件供应商资格承诺函格式二提供);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按投标文件供应商资格承诺函格式三提供)。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5年 11 月 28 日至2025年 12 月 4 日(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梅州市梅江区客都大道中合财富广场3号楼3楼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元):30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5年 12 月 18 日 15 时 30 分(北京时间15:00开始受理投标文件)(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地点:梅州市梅江区客都大道中合财富广场3号楼3楼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需要参照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2.获取招标文件时应提供的资料(须加盖投标人公章):招标文件发售登记表(详见附件)。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蕉岭县蕉城镇卫生院
地址:广东省梅州市蕉岭县蕉城镇长兴路3号
联系方式:0753-788093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华夏城投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梅州市梅江区客都大道中合财富广场3号楼3楼
联系方式:0753-216696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曾小姐
电话:0753-2166962
附件:招标文件发售登记表
https://www.sxhx2001.com/uploadfile/2025/1127/20251127050347307.doc
华夏城投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5年11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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