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河延安城区段综合治理河道生态修复工程建设项目 招标公告
时间:2016-08-02 来源:华夏城投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点击:次
延河延安城区段综合治理河道生态修复工程建设项目招标公告1 招标条件 延河延安城区段综合治理河道生态修复工程建设项目已由延市水审 ...
延河延安城区段综合治理河道生态修复工程建设项目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招标公告
延河延安城区段综合治理河道生态修复工程建设项目已由延市水审发[2016]130号文批准建设。目前资金已到位,招标人为延安市水务投资建设有限责任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陕西华夏城投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延河延安城区段综合治理河道生态修复工程建设项目依据延安市水务局《关于延河延安城区段综合治理河道生态修复工程建设招标实施方案的批复》(延市水审发[2016]130号),划分为一个施工标项、一个监理标项进行工程招标工作。
主要建设内容为:
施工标项:延河延安城区段综合治理河道生态修复工程西起延安大学橡胶坝,东至罗家坪大桥,南至体育场平台。治理河道7.5km,其中延河干流6.7km,南川河0.8km;新建护岸15km,其中延河13.5km,南川河1.5km;改造及新建固床嵌坝6座,跌水2道;形成23处下河通道(新建破堤主入口4处、下河坡道改建6处,下河楼梯改造修复4处,新建下河楼梯9处);新建2处湿地岛;建设3大生态修复区景观工程,13km漫行步道。
监理标项:工作任务为延河延安城区段综合治理河道生态修复工程建设期施工监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施工标项投标人必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含一级)以上资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具有类似施工经验。项目经理须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资质,企业负责人、项目经理及专职安全员须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3.2监理标项投标人必须具备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乙级(含乙级)以上资质,并具有类似工程施工监理经验,项目总监须具有水利工程注册总监理工程师证。
注:凡未在陕西省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信息管理平台建立信用档案的省内、外(含中央驻陕企业)企业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招投标活动。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
4、招标文件的获取
3.2监理标项投标人必须具备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乙级(含乙级)以上资质,并具有类似工程施工监理经验,项目总监须具有水利工程注册总监理工程师证。
注:凡未在陕西省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信息管理平台建立信用档案的省内、外(含中央驻陕企业)企业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招投标活动。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
4.1自2016年08月11日至2016年08月15日,9:30~12:00,15:00~17:00(北京时间,下同)在延安市宝塔区嘉陵商务大厦B座写字楼7楼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4.1.1施工标项各投标人报名时须提供以下材料:企业介绍信、法人身份证明或法人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检察机关开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如三证合一,只需提供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建造师注册证及安全考核证、企业负责人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专职安全员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企业近五年(2011年-2015年)施工过的类似工程业绩(中标通知书或施工合同)至少一份,以上相关资料原件和加盖公章的复印件3份,原件审后退回,复印件留存。
4.1.2监理标项各投标人报名时须提供以下材料:企业介绍信、委托书和个人身份证、企业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项目总监注册证、企业近五年(2011年-2015年)监理过的类似工程合同(中标通知书或监理合同)至少一份,以上相关资料原件和加盖公章的复印件3份,原件审后退回,复印件留存。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4.1.1施工标项各投标人报名时须提供以下材料:企业介绍信、法人身份证明或法人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检察机关开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如三证合一,只需提供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建造师注册证及安全考核证、企业负责人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专职安全员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企业近五年(2011年-2015年)施工过的类似工程业绩(中标通知书或施工合同)至少一份,以上相关资料原件和加盖公章的复印件3份,原件审后退回,复印件留存。
4.1.2监理标项各投标人报名时须提供以下材料:企业介绍信、委托书和个人身份证、企业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项目总监注册证、企业近五年(2011年-2015年)监理过的类似工程合同(中标通知书或监理合同)至少一份,以上相关资料原件和加盖公章的复印件3份,原件审后退回,复印件留存。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另行通知。地点:延安市新区为民服务中心南区东楼二楼A区第二交易厅。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招标人不组织现场查勘和召开投标预备会,投标人可自行组织查勘现场,交通工具自备,食宿自理。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各界导报》、《陕西采购与招标网》和《延安建设网》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延安水务投资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陕西华夏城投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 娜 电 话:0911-80676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