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河综合治理西川河下游段湿地生态修复工程
时间:2017-03-06 来源:华夏城投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点击:次
延河综合治理西川河下游段湿地生态修复工程招标公告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延河综合治理西川河下游段湿地生态修复工程已由延市水汛发 ...
延河综合治理西川河下游段湿地生态修复工程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延河综合治理西川河下游段湿地生态修复工程已由延市水汛发【2017】5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延安水务投资建设有限责任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华夏城投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延河综合治理西川河下游段湿地生态修复工程依据延安市水务局《关于延河综合治理西川河下游段湿地生态修复工程招标实施方案的批复》(延市水汛发【2017】5号),按照工程布置和专业技术要求,将本工程共划分为3个施工标项和1个监理标项进行工程招标工作。
主要建设内容为:西川河八一敬老院至石佛沟大桥,治理河道长度6.5公里,平均宽度70m,流域面积801.1km,新建挡水气盾坝3座,亲水平台3座、慢行步道3.04km、跌水4处、堤防140m。
施工Ⅰ标项建设内容为:建设气盾坝1座机及自动化控制系统,跌水3处,亲水平台1处,新建堤防140米,2.42km慢行步道系统。
施工Ⅱ标项建设内容为:建设气盾坝1座及自动化控制系统,亲水平台2座,0.62km慢行步道系统。
施工Ⅲ标项建设内容为:建设气盾坝1座及自动化控制系统,跌水1处。
监理标项工作任务为工程建设期施工监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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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1施工Ⅰ-Ⅲ标项投标人必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含二级)以上资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具有类似工程施工经验且近三年财务状况良好。项目经理须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建造师(含二级)以上资质,企业负责人、项目经理及专职安全员须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3.1.2监理标项投标人必须具备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乙级(含乙级)以上资质,并具有类似工程监理经验且近三年财务状况良好。项目总监须具有水利工程专业注册总监理工程师证。
注:1、凡未在陕西省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信息管理平台建立信用档案的省内、外(含中央驻陕企业)施工、监理企业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招投标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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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凡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共享平台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省内外企业、个人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自2017年3月16日至 2017年3月21日(节假日不休),9:30至12:00, 13:30至17:00(北京时间,下同)在延安市宝塔区嘉陵商务大厦B座写字楼7楼招标代理一部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施工标项各投标人报名时须提供以下材料:企业介绍信、法人身份证明或法人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检察机关开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的企业只需提供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银行开户许可证、建造师注册证及安全考核证、企业负责人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专职安全员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2014-2016年以来承担过的类似工程业绩(施工合同)至少一份。以上相关资料原件和加盖公章的复印件4份,原件审后退回,复印件留存。
监理标项各投标人报名时须提供以下材料:企业介绍信、法人身份证明或法人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的企业只需提供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银行开户许可证、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注册证、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2014-2016年以来承担过类似业绩(监理合同)至少一份。以上相关资料原件和加盖公章的复印件4份,原件审后退回,复印件留存。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另行通知。地点:延安市新区为民服务中心南区东楼二楼A区交易厅。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招标人不组织现场查勘和召开投标预备会,投标人可自行组织查勘现场,交通工具自备,食宿自理。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各界导报》、《陕西采购与招标网》、《延安建设网》及《延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www.yaggzyjy.cn上同时发布。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延安水务投资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延安市宝塔区文化沟沟口
联系人:赵 雄 电 话:18191189665
招标代理机构:华夏城投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延安市宝塔区嘉陵商务大厦B座写字楼7楼
联系人:王 瑜 电 话:0911-8067621 158910538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