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岚皋县反腐败警示教育基地建设采购项目 (二次)竞争性磋商公告(陕西)
一、项目名称:岚皋县反腐败警示教育基地建设采购项目 (二次)
二、采购项目编号:HXCTLG2018006-1
三、采购人名称:中国共产党岚皋县纪律检查委员会办公室
地址:岚皋县城关镇
联系方式:0915-2526370
四、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华夏城投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安康市世纪新村南三组团2栋103室
联系方式: 0915-2100390 0915-3223352
五、采购内容及要求:
1、采购内容:岚皋县反腐败警示教育基地建设采购项目 (二次)
2、项目用途:用于反腐败警示教育基地建设
3、项目性质:财政资金
4、采购预算:163.38万元
六、供应商资质要求: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原件)、国、地税务登记证(原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已作三证合一的企业出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营业执照原件);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时,只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
3、供应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截止时点为招标文件发出至投标截止时间内,并将网页截图(加盖投标供应商红色公章)原件,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将被视为不合格供应商;
4、良好的商业信誉(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二年财务会计报表(2016年-2017年财务会计报表,新成立企业,以各项资质证书取得的时间,按规定提交财务报表);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投标人具有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拟派项目经理具有建筑工程二级及以上建造师资格;
7、投标人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以上1-7资质要求开标现场必须提供原件以备审验,缺项或者符合性、 有效性、合法性审核不合格的,自动丧失投标人资格。
七、招标文件发售:
发售时间:2018年4月9日至2018年4月13日(节假日除外)
每天08:30-12:00,14:00-17:00时。
发售地点:安康市世纪新村南三组团2栋103室。
文件售价:每套售价500元人民币,售后概不退换。
注:购买招标文件时请携带单位介绍信原件、营业执照复印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八、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和地点:
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8年4月19日14:30时
磋商时间:2018年4月19日14:30时
磋商地点:陕西省安康市秦巴商务宾馆4楼会议室(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九、采购项目联系单位:华夏城投项目管理有限公司www.sxhx2001.com
联系人:张女士 0915-2100390 0915-3223352
华夏城投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18年4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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