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源市西安区人民法院办公设备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吉林)
本招标项目辽源市西安区人民法院办公设备采购项目,已由辽源市西安区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采购任务通知书编号LYXAZC2018-10-074号批准,项目业主及招标人为辽源市西安区人民法院,资金为财政资金,现对该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辽源市西安区人民法院办公设备采购项目
2)招标范围:办公设备采购(技术参数详见招标文件)
3)供货时间:中标后7日内
4)供货地点:辽源市西安区人民法院
5)质量要求:所有货物及安装均应达到国家标准并验收合格
6)采购预算:141.6040万元
7) 采购编号:HXCT-2018-LYCG041
8)付款方式:三年内付清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在中国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企业法人;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在参加本项目投标的前三年内无重大违法经营记录;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营业执照需具有办公设备经营范围。
2)投标人应有能力履行合同条款中或技术规格中规定的投标人所承担的维护、保养、修理和备件供应的义务。
3)具备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制造(或经销)本项目的合法资格;
4)供应商在中标后签订合同当日需交纳履约保证金(若中标人未按照规定时间供货或所提供货物未达到质量要求,扣除其履约保证金并按照废标处理);
5)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10月15日至2018年10月19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休息),每日8时30分至11时00分,13时30分至16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在辽源市政府公共资源交易中心502室持法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开户行许可证副本、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具备办公设备经营范围)、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如已有三证合一证件则提供三证合一证件即可)、企业信用报告(以上所有证件原件并提供两套加盖公章复印件)购买招标文件。
2) 招标文件每本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3) 招标文件如需电子版另加100元。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18年11月08日09时30分,地点为辽源市政府公共资源交易中心601开标室(辽源市齐宁路655号)。
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3) 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按照有关规定提供不少于人民币2万元的投标保证金或投标保函。
4) 有效投标人不足法定个数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5) 当投标人的有效投标报价超出招标人设定的招标控制价时,该报价视为无效报价。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辽源市人民政府门户网、辽源市西安区人民政府门户网、辽源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网、吉林省人民政府网站(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名称:辽源市西安区人民法院
组织机构代码证号:11220000013572649R
联系人:姜蕊
电话:3162509
招标代理机构:华夏城投项目管理有限公司www.sxhx2001.com
联系人:刁经理
联系地址:辽源市龙山区和宁街103号
电话:0437-37199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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