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源市第二次污染源普查清查及入户调查项目公开招标公告(吉林)
辽源市第二次污染源普查清查及入户调查项目已由辽源市政府采购管理工作办公室以采购任务通知书X【20180910】-0355号批准,项目业主为辽源市环境保护局,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二、服务内容及服务周期:
1、服务内容:第二次污染源普查清查及入户调查(具体参数见谈判文件技术参数)
2、项目编号:HXCT-2018-LYFW014
3、项目预算:118万元
4、服务地点:辽源市
5、服务周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70天
6、符合国家、省、市及相关行业合格标准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规定的条件。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具有环境监测资质(能够完成常规环境监测与辐射监测任务),并通过CMA认证。
3)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人的身份证原件;
4)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投标单位中标后必须以公司名义签署合同,不允许以分公司名义签署。
四、谈判文件的获取:
1、合格的供应商请在2018年10月15日至2018年10月19日,每日上午8:30----11:00时,下午13:30---16:00时,到辽源市政府公共资源交易中心502室持法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法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副本、开户行许可证、CMA资质证书(具备辐射检测)、技术负责人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证、购买招标文件(以上所有证件原件并提供两套复印件加盖公章)。(以上所有证件原件并提供两套加盖公章复印件)购买谈判文件。
2、竞争性谈判文件每份500元,售出不退。如需电子版另加100元。
五、投标文件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递交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年11月06日14时00分,地点为辽源市政府公共资源交易中心601楼会议室(辽源市齐宁路655号)。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应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3、申请人在提交应答文件时,应按照有关规定提供不少于人民币2万元的应答保证金。
4、当有效供应商不足三家时,采购人另行组织。
5、当有效供应商的报价超出采购人设定的最高限价时,该报价视为无效报价。
六、发布媒介
辽源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网(www.lygg.gov.cn)、吉林省人民政府网站(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辽源市人民政府门户网
七.联系方式:
采购人:辽源市环境保护局
组织机构代码证号:
联系人:孙志成
电话:13943781102
代理机构:华夏城投项目管理有限公司www.sxhx2001.com
地址:辽源市龙山区和宁街103号
联系人:刁经理
电话:0437-37199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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