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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ZGC2020468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金星棚户区改造安居小区项目检测招标公告

时间:2020-10-27  来源:华夏城投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点击:
GZGC2020468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金星棚户区改造安居小区项目检测招标公告招标编号:赣开招字【2020】200号  一、招标项目概况  1、招 ...
GZGC2020468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金星棚户区改造安居小区项目检测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赣开招字【2020】200号

  一、招标项目概况

  1、招 标 人:赣州西城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2、项目名称: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金星棚户区改造安居小区项目检测招标

  3、工程地址: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东江源大道西侧、涌泉路南侧

4、项目规模:本工程主要建设内容包含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金星棚户区改造安居小区住宅楼、商业、农贸市场、及地下室,建设室外体育健身活动场地、道路、给排水、照明、绿化工程等相关附属配套设施。总建筑面积约74765.22

5、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6、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7、检测工期:按招标人通知进场检测,路基压实度和主体结构现场检测等能现场提供检测数据的必须在现场提供初步检测结果。现场检测工作完成后七天内提交检测报告

  8、招标范围: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金星棚户区改造安居小区项目中地基基础工程检测、主体结构工程检测、建筑节能和室内环境检测、见证取样检测以及材料送检等所有检测工作内容。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9、质量要求:按设计的施工图纸、已完工的工程内容及国家现行的检测规范和标准进行建设工程质量检测,出具国家及江西省地方相关部门认可的检测报告,所有检测工作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省、市有关文件要求  

二、对投标人要求

  1、投标申请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企业营业执照)。

2、投标人资质要求:

1)投标申请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检测范围包括地基与基础工程检测、主体结构工程现场检测、室内环境质量检测、建筑节能工程检测及见证取样检测);以上资质均须取得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相应资质认定证书(CMA),资质认定证书上的检测能力应包含本次招标范围内的所有检测工作内容

2)投标人须取得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资质认定(CMA)证书。

3、外省来赣投标单位开标前应在“江西住建云平台”-“住建云信息登记系统”上办理好有效的企业信息登记,并提供网上查询打印纸质材料加盖单位公章;投标人及本项目拟派检测人员应在“江西住建云平台”-“住建云信息登记系统”中可以查询。(注:外省来赣投标单位在原“江西省省外建设工程企业进赣信息登记管理系统”中已登记的信息数据将迁移至“住建云信息登记系统”,并在“江西住建云平台”予以公布,无需重新登记。具体详见《关于启用江西住建云平台省外建设工程企业进赣信息登记管理系统的通知》赣建审批〔2020〕4号文)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投标人无被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作出限制在本地区投标且在限制期内的行政处罚。

6、投标人在我市没有因电子考勤不合格被市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限制投标资格且正处在限制期限内的。

7、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是指被执行人具有履行能力而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招标公告发布前从最高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库中删除的除外)。

8、其他要求:

1)中标检测单位必须在中标公示之日起15天内确保根据赣州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求,纳入赣州市检测管理信息系统管理,确保所有设备、软件等与监管系统平台互联互通(包含见证取样检测设备),否则招标人有权选择排序次之者中标(以此类推)或重新招标,同时将有关情况上报上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2)中标检测单位必须在中标公示之日起15天内在赣州市中心城区(章贡区、开发区、蓉江新区、南康区、赣县区)依照法律、法规设立满足本项目所有检测工作的检验检测机构(实验室),根据工程进度开展各项检测工作,并及时出具合格、有效的检测报告。若因中标检测单位未及时办理相关合法手续无法开展检测工作导致施工进度延误的,每延误一天罚款3000元,延误超过五天以上(不含五天)或者检验检测机构(实验室)未按要求设立的,招标人有权选择排序次之者中标(以此类推)或重新招标。检测单位设立的检验检测机构(实验室)必须符合国家认监委《关于实施<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的若干意见》(国认实[2015]49号)文件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若相关法律、法规文件有更新的,以最新的文件为准。

三、下载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 
  凡符合上述要求的,且有意参加本工程检测投标的检测企业,请自行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jxsggzy.cn/web/)下载本项目招标文件。

四、其他

1、本工程招标对招标公告、招标文件的发布、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已满足法律、法规规定的最短时间,招标人将投标报名、招标文件下载的截止时间延迟到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截止时间,投标人下载招标文件参加投标时,应自行考虑是否具有编制投标文件的时间,招标人不承担由此而带来的一切责任,对在招标文件规定答疑截止时间以后提出的疑问也不再进行答复,视为潜在投标人充分理解本招标文件。

2、如因招标人原因而引起招标活动时间变动,招标人将在赣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www.07973g.com)发布。 
3、有关本项目投标的其它事宜,请与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联系。

招标单位:赣州西城建设开发有限公司(章)

法定代表人:张瑞平(章)

办公地址: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

  人:伍杨勋

联系电话: 0797-8084204

 

招标代理机构:华夏城投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章)

法定代表人: 钟丽(章)

办公地址: 赣州市新赣州大道中创国际城3号楼2710

  人: 王兰 联系电话: 19917955920

 

监督单位: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住房和建设局

监督电话:0797—8308139

2020年10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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