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平县再生水利用工程设计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阜平县再生水利用工程设计已由阜平县发展和改革局以阜发改招标核[2020]16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阜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资金来自县级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 阜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建设规模:新建处理规模为1.25万t/d的中水净化设施一处,同时铺设20.68㎞的再生水管道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地点:阜平县城东污水处理厂再生水管道出口与鹞子河之间的空地;质量要求:满足国家有关技术规范要求,达到合格标准;
2.2招标范围:施工图设计及其相关后期服务;设计周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0日历天。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国内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除外)甲级资质及以上资质;
3.1.2信誉要求:投标人须提供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证明资料,以“信用中国”网站的查询结果为准
3.1.3其他要求: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投标
3.1.4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给水或排水相关专业高级职称(专业以毕业证或职称证或注册证为准)
。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用:0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10-26 09:00至2020-10-30 17:0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站(http://hs.hebpr.cn/)和“惠招标”(http://www.hbidding.com/)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5.2 招标文件售价0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0-11-17 09:0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惠招标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惠招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 | 招标代理机构: | 华夏城投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地址: | 阜平县桥西街 | 地址: | 保定市竞秀区德惠路293号 |
邮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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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编: | 071000 |
联系人: |
赵伟星 |
联系人: | 赵康 |
电话: |
0312-7220598 |
电话: | 0312-3206096 |
传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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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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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 | bdhuaxia@163.co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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